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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校园暴力当做“开玩笑”比暴力更可怕

2018年01月18日 18:40:00来源:中国台湾网

  近日,湖北嘉鱼县某中学女生遭同学轮流掌掴,打人者还嬉笑着称:打重一点,还要来一次!被打者不敢动弹,满脸发红。当地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同学之间并无矛盾,是在一起开玩笑的行为,本身是好玩的事情。(1月17日《新闻晨报》)

  轮流掌掴,围观嬉笑,这种行为给被打学生造成严重的心理和身体伤害,但是这种行为在教育局工作人员的眼中却被视为是学生之间在“开玩笑”,这种结果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这种定义不仅是对学生健康和安全的极度漠视,也是对法律法规的极度无视。

  校园暴力一般是指通过殴打或者语言侮辱等手段对学生造成伤害的欺凌行为,前不久,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对校园暴力或者校园欺凌有着明确的界定和定义,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根据这一界定,遭同学轮流掌掴属于明确的校园欺凌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却被教育局人员视为“开玩笑”,实在是一个玩笑。教育局工作人员尚且如此,校园暴力又如何能根除?

  教育局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照理说,其工作人员不应该连起码的什么是校园暴力都不知道,因此,出现这样的结论一方面可能是故意偷换概念,借此混淆是非,因为将校园暴力视为“开玩笑”,事件就发生了本质改变,就可以掩盖存在的问题,这样学校就可以免责。另一方面也可以息事宁人,将校园欺凌或者说暴力当做学生之间的“开玩笑”,不仅可以消解舆论关注,也能息事宁人,无疑可以一举两得。

  只是,这种自作聪明无异于掩耳盗铃,因为,对于校园暴力,相关方面有着严格的界定和认定,将校园暴力视为“开玩笑”,无法阻挡公众地事件的关注,也无法阻止相关方面的追责。因此,这种偷换概念混淆是非遮挡不了舆论的眼睛,到头来只能弄巧成拙,得不偿失。

  将原本严肃和严重的校园暴力行为视为“开玩笑”,当做“好玩的事情”,不是对法规的无知,而是对学生权利的漠视,这种漠视比暴力行为本身的危害更大,后果也更严重和更可怕。(中国台湾网网友:朱雀丹心)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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