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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各省市惠及台湾同胞政策汇总持续更新ing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8年07月25日 08:03:00A

  2月28日,自《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31条措施”)发布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一直在紧锣密鼓加紧推动落实,小编以时间倒叙为线条,根据各省市因地制宜陆续出台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了汇总:

  这些省市结合自身优势特色,针对本地台胞台企的特点和需求,出台惠及台湾同胞的相关政策措施,可谓是“量身定制”。这些政策涉及领域从创业、就业、学习到生活,其中不乏有亮点显现。点击政策名称,可以链接到政策全文哟!

  

  “粤台48条”由“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广东企业同等待遇”和“逐步为台湾同胞在粤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广东居民同等的待遇”两部分构成,具体包括13个板块,共48条措施。

  “粤台48条”具有四个主要特点:聚焦“同等待遇”、共享“广东红利”、着眼“粤台融合”、回应“台胞诉求”。

  《关于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江苏淮安出台的58条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涵盖淮台经贸合作、台胞创业、吸引台湾人才、社会文化交流、台胞服务等方面。

  其中,对应“31条惠台措施”政策的有16条,落实国家、省现有政策同等待遇的有6条,借鉴外地做法的有9条,体现淮安特色创新举措的有27条。

  《关于促进淮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施办法》←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此次杭州出台的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围绕国家、省、市重大行动计划和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等,为台企台胞提供与杭州企业、杭州居民同等待遇,充分考虑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的特殊情况和普遍性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杭州市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台湾同胞信息共享机制,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为台湾同胞提供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为台胞在杭发展提供了便利。

  《关于进一步深化杭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湖北省作为中部地区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目前已有2700余家台资企业、19个台资园区、5个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台资企业聚集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

  从此次62条措施来看,湖北省就经济合作、鼓励创业就业、加强文化交流、便利居住生活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其中,以鼓励台资企业落户和台湾青年就业为主。

  《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浙江省出台的76条措施中,包含投资合作(32条)、科技创新(10条)、就业创业(13条)、文化交流(9条)、生活待遇(12条)等五部分。

  这些措施着眼于促进台企扎根浙江、推进与台湾先进产业交流合作、引进台湾专业人才等方面,进一步推动落实在浙台胞与本省居民的同等待遇。

   《浙江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昆山拥有近5000家台企,工作生活着10万台商台胞,是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交往最密切的地区之一。此次出台的措施共涵盖68条具体举措,除“31条措施”在昆山全部落地之外,另有26条具有当地特色的先行先试措施。

  小编在68条具体措施中,发现几个亮点:如:台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在昆山中考录取时加10分投档;台湾居民可在昆山注册从事零售业务(不包括特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并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等。具体细致的措施,更加贴近了在昆台胞的实际生活。

   《关于深化昆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天津发布的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均是对“31条”的细化,52条措施涵盖了津台经济交流合作、津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津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台湾同胞在津生活四个方面。

  当然,天津也结合当地特点,提出支持台资企业在津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开展冷链物流试点,高校毕业的台湾学生来津创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等等。

  《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云南省此次推出的12条惠台措施,从土地、厂房、资金、税收、补贴、奖励等方面明确了滇中新区给予台企的优惠政策。

  这些措施旨在加快台资项目落地,鼓励支持台湾同胞在滇中新区发展电子信息、精密机械、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相应享受税收、投资等优惠政策。

  《关于促进台湾企业落户云南滇中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宁波出台的“80”条措施中,每一条都旨在推进“同等待遇”,其中,有27条为宁波市独有措施。这些措施涉及台湾同胞来甬投资、甬台贸易、甬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甬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台湾同胞在甬居住生活等五大方面。

  这些措施“有亮点,有突破”,政策内容重点放在了对台招商引资以及台资企业在转型升级、增资扩产等热点问题上,在宁波口岸采取“一站式检验检疫”“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关于进一步深化甬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南通市并未将落实措施统一整理成文,而是针对“31条惠台措施”的内容分别提出了落实的举措,共44条,涵盖了创业、就业、教育、科技等多个方面。

  以促进投资和经济合作为例,每条政策“含金量”都很高。例如:鼓励台商投资项目契合《中国制造2025南通实施纲要》,已有台资企业最多获得财政扶持1400万元。

  《南通落实31条措施 44条政策落地见效》←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6月7日,在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方面,平潭在福建省首推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实施意见》,共20条优惠政策。该政策从税收、投资、营运、奖补等多方面,促进影视产业要素快速集聚,支持打造具有鲜明海洋特色、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两岸影视产业基地。

  6月初,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台《对台职业资格采信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平潭开展对台职业资格采信工作的范围,涵盖国家人社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134项国家职业资格,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该意见于8月份全面实施。

  5月22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炉,《方案》提出,面向台湾人才、台湾青年、台籍毕业生和台胞,分别制订出台创业就业实习实训系列政策,涵盖薪资管理、财税、住房、交通、教育、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福建是对台先行先试区域。此前,福建省早已启动了惠台的22条措施。而这次推出66条措施,则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31条”基础上进行了更加细化的梳理。

  福建省惠台措施的聚焦点主要在于闽台的经贸交流、台胞在闽创业就业、闽台文化交流、台胞在闽安居乐业四个方面。

  《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上海是两岸经贸、文化往来的重点地区之一,也是台湾同胞投资、生活的重要聚集地。截止到2018年6月份,上海累计批准台商投资企业12488家,约占上海整个外资项目数的13.57%,累计吸引合同台资395亿美元。

  上海公布的55条措施,其侧重点在于支持台资企业升级转型,并融入上海经济的发展战略。包括:支持台资企业在沪设立总部、支持台湾专业技术人员来沪就业职称评定、支持台湾青年来沪创新创业就业、鼓励台资企业参与上海“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等。

  《关于促进沪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厦门市因为地缘优势,台胞及台资企业聚集效应也较为明显。“31条”措施出台后,厦门市也是一马当先,率先推出了60条措施,在“31条”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经济合作、社会领域等方面的内容。

  从内容上看,厦门市的落实措施亮点主要在对台海运、两岸经贸口岸便利化、进一步便利台胞在厦门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

  《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责任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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