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两岸经贸合作新起点
ECFA服务贸易早期收获符合两岸愿望
ECFA服务贸易早期收获清单充分考虑了两岸经济优势互补的特性,是两岸经济结构转型的客观需要,符合两岸业者的意见和愿望。
———随着陆资入岛的开放,大陆企业在台湾势将面临融资的需求,而台资企业处于大陆经济转型升级时期,同样面临融资的压力,为此框架协议承诺符合条件的大陆或台湾的银行可以到对方设立代表处或分行,将大大便利两岸企业融通资金,改善经营环境。目前,银监会批准6家台湾的银行在大陆开展分行筹建工作,台湾方面也已核准大陆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在台设立办事处。
———为便利台商及其家属在大陆就医,大陆承诺台资企业可以在台商较为集中的五个省市试点经营独资医院。
———根据框架协议规定,今后台湾华语影片进入大陆市场不再受以分账形式进口影片配额每年20部的限制。
———随着两岸直接通航的实现和航班数的日益增多,大陆承诺开放民用航空器维修领域,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独资或合资经营。
————台湾是大陆服务外包的重要市场之一。据统计,2009年大陆承接台湾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3.44亿美元。此次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台湾进一步放开了研究与发展、会议、特制品设计、经纪商等行业,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服务,有助于扩大大陆承接台湾服务外包项目,推动大陆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推动两岸经济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
ECFA框架协议的签署仅是两岸经济制度化合作的开端,下一步商务部将陆续展开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争端解决等单项协议的商谈,促进两岸贸易投资进一步自由化;协商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协调处理未来协议的执行、监督、争端解决和后续商谈等事宜;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海关、电子商务、中小企业等领域的合作以及两岸产业合作,推动两岸经济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商务部台港澳司负责人)
[责任编辑:薛白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