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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2017年10月11日 14:21:00来源:中国台湾网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有关台湾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的台湾工作;草拟陕西省涉台法律的实施细则和有关涉台法规制度;制定陕西省对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陕台之间的各项交流与合作;协调陕西省对台招商引资,主管台资企业认定;主管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帮助台胞解决在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管理台胞捐赠;办理台胞遗产继承;办理海协会交办的涉台事务;帮助解决定居台胞的困难和问题;管理台湾媒体记者在陕西的采访事宜;承担台胞(台商)投诉协调工作。

  秘书处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及文秘政务工作;交流交往处负责陕台各领域交流和人员往来工作;经济处负责全省对台经济工作及由此而产生的其它相关工作;宣传(新闻)处负责全省对台新闻宣传、涉台教育和台情调研工作;投拆协调处负责台胞(台商)投诉协调工作。

[责任编辑:李瑞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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