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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条在内蒙】内蒙古自治区建立“48条实施意见”联动机制

2019-04-03 15:07: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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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4月3日讯 2月28日,国台办和国家发改委“31条措施”出台后,内蒙古自治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迅速推动自治区实施意见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长王莉霞要求自治区制定出“符合实际、有干货、可操作、 含金量高”的实施意见,重点要抓好实施意见的落实。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台办、发改委2018年10月17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以下简称“48条实施意见”),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内蒙古自治区投资、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内蒙古企业、居民同等待遇,进一步深化内蒙古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2019年3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台办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召开全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座谈会,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台办主任赵宏强调,把落实好“48条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大宣介力度、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实施细则,切实保障“48条实施意见”落实落细落好。

  为切实做好“48条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台办和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明确责任,建立联络员制度。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将“48条实施意见”逐条分解细化,不折不扣把政策落到实处,积极作为,强化服务,为台胞在自治区学习、创业、就业、生活营造良好的环境,为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内蒙古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中国台湾网内蒙古自治区台办通讯员 齐容金子)

[责任编辑:王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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