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省电力公司近日公布,自7月1日江苏省开始试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后,“低保户”和“五保户”每户每月可免费用电15度。
省电力公司表示,根据规定,15度免费用电基数采取“即收即返”的方式,供电企业根据民政部门定期提供的“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清单,从抄表月份中扣除对应的免费电量后计算当月应收电费,免费电量按年清算。
此外,租住他人房屋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也可以申请免费用电基数,但在申请办理免费用电基数业务时,需要提供房主的授权证明材料。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可由集中供养单位携带供养人员名册、身份证明材料等前往供电公司办理。申请通过审验后,供电企业按照有效人数予以扣除。
如果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没能及时申请也不用着急,自7月1日起,电力部门将对“低保户”或“五保户”实施免费用电基数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