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管获准开展公募基金业务

2012-10-23 09:31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范乐

  保监会10月22日在其网站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险资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以及开展业务的形式。此外,《通知》提出符合有关规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申请,依法开展公募性质的资产管理业务。

  事实上,保险公司尝试公募业务的讨论由来已久,但迟迟未能破题。保监会这一表态意味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此后可以像基金公司那样发行基金产品,向公众募集资金。分析人士指出,上述办法将引导保险资管公司由专门管理保险资金的金融机构转型为综合管理多种资产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保险公司利润来源有望实现多元化。

  此外,在资金来源问题上《通知》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除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外,还可受托管理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机构的资金和能够识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的资金。

  截至2012年9月,保险业资产总额为6.64万亿元,以上限15%可用于投资基金计算,理论上保险资金累计可投资接近万亿元基金产品。因此如果保险公司设立基金公司或者自行发行基金产品,势必会给基金行业带来不小的震动。但与此同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已从唯一的险资管理机构变成了券商基金等众多“管家”中的一位,目前已有两批共计26家基金和证券机构获准受托管理保险资金。

  对此,一位保险行业人士指出,打破投资壁垒重在对等:一方面,保险业在尝试引入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其他机构管理保险资金;另一方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不能仅限于管理保险资金,亟待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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