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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农业合作交流进入“合作社对接”发展新阶段

时间:2013-06-15 18:3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厦门6月15日电(记者许雪毅 涂洪长)两岸农业合作进入经营体制交流发展新阶段。15日,第五届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村对接暨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交流会在厦门举行。福建50个农民合作社和台湾50个农业产销组织面对面交流,并签订对接合作交流协议。

  农业部总经济师毕美家致辞说,目前大陆倡导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兴农民合作组织。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13年一季度末,大陆依法新设立登记合作社73.1万家,实有入社成员超过5400万人(户),约占大陆农户总数的21%。

  毕美家表示,大陆的农民合作组织也存在管理不规范、服务能力不强、服务内容不丰富、服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台湾农业组织建设起步较早,积累了丰富经验,特别是台湾农业合作社面向农业的商业化、科技化、环保化等发展趋势,生产统一安排、农资统一供应、运输统一防控、农产品统一加工运销、农业机械设备供应维护等,值得大陆学习借鉴。

  此次交流会面向基层,共有两岸农业代表200多人参会,其中主要是福建40多个县近50个乡镇的农民合作社代表和台湾16个县市近40个乡镇的农业产销班代表。

  会上,50对两岸农民合作组织在水果、蔬菜、花卉、食用菌、茶叶、畜禽、水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运销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签订合作交流协议后,双方将在交流交往、培训辅导、产业对接、经贸合作等方面建立合作交流机制。

  福建省农业厅厅长张立先表示,福建是大陆对台农业交流合作的先行先试区域,在开展闽台农业合作过程中,福建重视借鉴台湾农业产销组织的做法,2006年以来已多次举办两岸农业合作研习班活动,起到很好的借鉴启示作用。

  此次活动的台湾合作单位有台湾二十一世纪基金会、台湾农学会、台湾杰出农民协会等。台湾二十一世纪基金会执行长孙明贤表示,台湾的产销班是最基层的农民组织,这次交流会的举办,有利于未来两岸农业基层的交流与合作。

  此次活动由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台办主办。交流会后,台湾农业产销组织代表将深入福建各地开展台湾农业产销管理经验与做法的演讲班和培训班活动,以及现场咨询指导等,进一步开展实质性对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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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