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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光介绍台湾居民参加大陆司法考试基本情况

2019年05月16日 10:38:00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5月15日北京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上午10点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

  海峡之声广播电台:您刚才提到了,日前司法部在厦门举办了台湾居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仪式,请发言人介绍一下台湾居民参加大陆司法考试的基本情况。

  马晓光:此前,我们在发布会上曾经介绍过,今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提出了4方面36项司法惠台措施,其中明确提出,要逐步扩大台胞参与司法,为广大台胞投入国家法治建设创造更好的条件。

  在这里,我和大家一起回顾一下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情况。2008年司法部颁布《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并在厦门市和深圳市专门为台湾居民设立集中考区,为台湾居民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服务。2018年,重新组建的司法部制定颁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实施办法》,再次明确台湾地区居民可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以同一方式、同一标准、同等条件参加考试的原则。2018年9月举办的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恰逢台湾居民参加这项考试10周年,台湾考生通过考试人数比往年有大幅度增加。迄今已经有数千人次报名考试,数百名人员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司法部还连续出台了扩大执业范围等4项法律服务的对台开放政策。

  我们将一如既往保障获得大陆律师职业资格台胞的执业权利,为台湾法律青年学以致用,积极投身大陆法治建设,参与两岸法律服务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建设,推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和舞台。(中国台湾网 高旭)

[责任编辑:马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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