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党的民族政策在西藏得到全面正确贯彻

时间:2009-03-25 15:19   来源:西藏日报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藏语文的词汇和语法得到不断充实、丰富和发展。藏文专业术语规范化及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藏文编码已正式通过中国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使藏文成为中国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少数民族文字,藏文的信息化已经走向世界。

 

  资料图片:拉萨大昭寺内供奉的释迦牟尼12岁等身像,得到很好的保护(2月16日摄)。新华社记者 觉果 摄

  传统文化得到保护,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文物保护法规,布达拉宫、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扎什伦布寺、萨迦寺等均列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和西藏地方财政先后安排资金7亿多元,用于修复开放一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各教派的重点寺庙。 特别是1989年到1994年间,中央人民政府拨出5500万元和大量的黄金、白银等珍贵物资实施了维修布达拉宫一期工程。2001年开始,国家又拨专款3.3亿元人民币,用于布达拉宫二期维修工程和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文物古迹的维修。2007年,中央再次拨出5.7亿元,用于“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对西藏22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的维修保护。

  资料图片:2月6日,一名拉萨市民在家里摆设象征五谷丰登的“德嘎”。藏历新年将至,按照传统,每家每户都在自家佛龛或客厅内摆上象征五谷丰登的“德嘎”,喜迎新年的到来。新华社记者格桑达瓦摄

  西藏人民的风俗习惯得到尊重和保护。藏族和其他各少数民族都有按照自己的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和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他们在保持本民族服饰、饮食、住房的传统风格和方式的同时,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各方面也吸收了一些体现现代文明、健康生活的新的习俗。在西藏自治区,一些传统节庆活动如藏历新年、萨噶达瓦节、望果节、雪顿节等和许多寺庙的宗教节庆活动得以保留和继承 。

 

资料图片:一位藏族老阿妈在拉萨转经(2007年11月拍摄)。新华社记者 索朗罗布 摄

  西藏人民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西藏自治区的绝大部分藏族和门巴、珞巴、纳西族等群众信奉藏传佛教,同时还有不少群众信奉伊斯兰教和天主教。目前,西藏自治区共有1700多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约4.6万人;清真寺4座,伊斯兰教信徒约3000余人;天主教堂1座,信徒700余人。各种宗教活动正常进行,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信教自由得到充分尊重。

  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的尊重。1992年,国务院宗教局批准了第十七世噶玛巴活佛的继任;1995年,西藏自治区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经过金瓶掣签,报国务院批准,完成了第十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以及第十一世班禅的册立和坐床。西藏民主改革后,经过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批准继任的活佛共40余人。西藏的僧侣还对僧人学经制度进行了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僧人学习佛教经典的积极性,在佛教教义的传承和发展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工程浩大的宗教典籍的收集、整理和出版、研究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等所藏经卷和佛教典籍得到很好的保护,《布达拉宫典籍目录》、《雪域文库》和《德吴宗教源流》等文献典籍得到及时抢救、整理和出版。1990年以后,藏文《中华大藏经·丹珠尔》(对勘本)、《藏汉对照西藏大藏经总目录》等陆续整理出版。已经印制出版《甘珠尔》大藏经1490部,还印行藏传佛教的仪轨、传记、论著等经典的单行本供给寺庙,满足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学修需求。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办有藏文会刊《西藏佛教》和一所西藏佛学院、一个藏文印经院。国家还在北京开办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专门培养藏传佛教的高级人才。

  七、人口素质显著提高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西藏人口稳步发展,人口素质逐步提高。截至2007年底,全区总人口已达284万多人,是1965年134.67万人的2.1倍。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区每10万人口中接受各种文化教育的人口为:大专及以上1283人,中专和高中3459人,初中6343人,小学30441人,比1999年全国人口普查时分别增长了718人、149人、2494人、11865人。目前,青壮年文盲率已由1965年的90%左右下降到2007年的4.8%,全区人口文化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八、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壮大

  在自治区干部队伍构成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已成为自治区干部队伍的主体,占干部总数的75%以上,比自治区成立时增加了6倍多。据统计,目前,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中占87.5%;在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占69.23%;在自治区主席、副主席中占57%;在自治区政协常委和委员中分别占90.4%和89.4%。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自治区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77.97%,分别占三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干部的68.82%和82.25%。2007年底,少数民族妇女干部约占全区干部总数的35%。在专业技术人员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已占75.02%,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占12.8%,具有初级职称的占39.8%。

  九、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在现代化建设中得到发展

  西藏位于青藏高原的主体,地势高峻,地理特殊,野生动植物资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丰富,素有“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极”之称。这里不仅是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江河源”和“生态源”还是中国乃至东半球气候的“启动器”和“调节区”。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西藏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加强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生活质量,做出了巨大的努力。自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以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就纳入了议事日程。1975年成立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和办公室;1983年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机构从1975年的1个发展到2005年的81个;人员从1975年的3人发展到2005年的380多人。1982年至1994年,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颁布实施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等共计30多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从内容上看,既涉及生态与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规,也涉及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做到了有法可依。

  资料图片:成群的黑颈鹤在西藏山南雅鲁藏布江边飞过(2008年12月14日摄)。据西藏自治区环保部门透露,西藏自治区财政2009年将安排4.5亿元用于环境保护,比2008年增加了2.6亿元,增长136.8%。新华社记者 普布扎西 摄

  在中央的关心、全国人民的支援下,西藏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天然草地、天然林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加强植树造林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防沙治沙工作,使生态得到建设、环境得到改善。《2006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指出,西藏的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的状态,大部分地区基本处于原生状态,是世界天然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西藏民主改革以来50年历史实践雄辩地证明,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各族人民才能走向进步、富裕、民主光明的大道,才能当家作主,成为国家主人,才能保持团结、平等、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实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编辑:陈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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