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展现“西藏江南”之美

时间:2008-11-10 14:54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素有“西藏江南”之称的林芝地区,不仅有着美丽的自然景观,而且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布风情园生态文化旅游节、工布江达县巴松错民俗旅游文化节等极具地方风情的节庆活动和鲜明的民族文化成为了林芝的又一文化招牌。随着林芝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启动,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相继出台,“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成为工作的指导方针,使林芝地区多项富有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放异彩。

  加强组织建设 加强学习培训

  林芝地区曾先后两次调整充实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形成了以地区行署副专员为组长,以地区文广局、财政局、发改委、教育局、旅游局、民宗局、地区编译室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了以熟悉本地区民族文化、民族音乐、民族舞蹈及民族曲艺等内容的专业人士和退休老干部为代表的专家委员会成员。在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的大力协助下,出台了《林芝地区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林芝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和《林芝地区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与此同时,各县也相继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各县牵头、上下联动、责任明确的整体高效的工作格局。

  林芝地区经常组织地、县相关工作人员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暨普查培训班。相关人员通过参加培训,认真学习了国家和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件精神,学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普查管理系统》软件的操作方法等。

  加强基础工作 加大申报力度

  林芝地区始终将普查摸底工作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统一部署、有序进行。先后深入到29个乡镇、50多个村的农牧民家中进行采访与记录。在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区域、分类别制订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并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在完成初期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协同地区相关单位和各县,经过充分酝酿与协商,制订并逐步完善了地、县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项目的标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高效申报把好了质量关。截止到目前为止,林芝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普查基本实现了“三个初步”的目标:一是初步了解和掌握了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二是初步筛选出了具有保护价值的普查项目10类45个;三是初步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和数据库。

  林芝地区与7县文化广电局以及地区民宗局密切联系,认真制订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的评审标准,并积极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目前,已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1个。已推荐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共18个,今年推荐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共25个。公布了43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8个,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5个)。与此同时,还积极按照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办申报项目传承人的要求,申报了“米纳羌姆”等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林芝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传承人。

  加大普及力度 建立传承机制

  为了让广大民众了解非物质文化的价值和保护民间创作的重要性,林芝地区文广局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本要求与林芝地区保护文化遗产工作的实际相结合,组织编写并制作了5000册图文并茂的《林芝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手册》,并及时向地委、行署领导,地区所在单位、部门、学校、部队和各县文化部门散发,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等活动,向大家宣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宣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以此提高人们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通过加大宣传与教育力度,鼓励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承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同时,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项目,进行宣传展示。一是以各种节庆活动为契机,对各种民族民间手工技艺进行现场展演。二是编排并表演具有地方历史渊源和文化内涵的文艺节目。这些举措加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宣传力度,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为了明确2008年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工作任务,有效完成各项工作,更好地弘扬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粹,林芝地区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普查、申报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来贯彻执行,在2008年度地区文化工作会议上,对2007年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同时与各县文化广电局签订了工作责任书,要求各县年内完成公布5个以上条件成熟、具有发展潜力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上报2个以上申报第三批自治区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综合资料。并将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步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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