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制订经济发展计划,大家经常能听见、看见,但专门制订一个针对市民文明素质的行动计划,来推动“十一五”规划,据我所知,这是比较少见的,阎市长能具体阐述一下吗?
阎市长:确实如您所言,我们为什么要制订一个针对市民文明素质的行动计划? 2005年,苏州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江苏省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指标,迈出了向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一步。从物质形态而言,苏州的经济发展水平已经与中等发达国家的城市发展水平差别不大,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基本实现现代化,人的素质提高是重要目标,也是关键因素。可以这么讲,人的现代化不是现代化过程结束的副产品,而是其成功的先决条件。只有把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作为现代化的中心环节和重要内容,现代化建设才能真正形成内在与外在的和谐统一。
在这样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发展背景下,苏州市委、市政府旗帜鲜明地提出要把人的文明素质与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统筹考虑,并于2006年4月制定出台了《苏州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共有十大工程、44项任务,它的核心是“提高人、发展人、服务人”,目标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实际工作中,我们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100多项内容进行综合考虑,将总体要求细化分解为《行动计划》可操作的量化指标,力求做到能定量的尽可能定量,不能定量的也尽可能做到具体化。这样,不仅使《行动计划》十大工程包含《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七大项内容,而且使《行动计划》看得见、摸得着、有对照、可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