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影公司”

时间:2009-04-10 10:4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公司类型:非上市公司

  成立时间:1953年11月13日

  总部地点:台湾台北市万华区汉中街116号6楼

  邮政编号:108-46

  电话号码:+886 2 2388-6155

  董事长:林丽珍

  产业:媒体业

  网站:http://www.movie.com.tw/

  “中央电影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央电影公司”,俗称“中影”,是台湾一家大型电影公司。“中影”与中国电视公司、中国广播公司合称“三中”,成立之初皆为中国国民党经营的媒体机构,2005年起配合当局的“党、政、军退出媒体”政策而民营化。

  简介

  “中影”成立于1954年9月1日,半世纪以来走过“健康写实主义”到“台湾新电影”的发展目标;迄今制作的剧情片有230多部,培植了李行、李安、侯孝贤、蔡明亮及杨德昌等知名电影导演,成为大多数台湾人历史记忆的一部分;其中深获国际好评的有《喜宴》、《饮食男女》、《爱情万岁》、《河流》等。新锐导演吴宏翔的处女作《心灵之歌》是“中影”拍的最后一部电影。

  “中影”从前以拥有完整的影业垂直整合系统而闻名,从制片、摄影棚、冲印、杜比录音、剪辑、发行到映演机构,体系内有“中影”文化城、“中影”后制中心、“中影”电影技术中心(已在2006年12月民营化,前身为“中国电影制片厂”)、台湾各地戏院院线。目前,主要缩减业务后是以代理岛外(非好莱坞)文艺电影发行、电影后制作业、电影片冲印以及广告业务为主,最大宗收入为不动产租金收入。

  大事纪

  1954年,“中影”发行第一部电影《梅岗春回》。
  2005年,随着“党、政、军退出媒体”政策,中国国民党持有的中影股份移转由“荣丽投资公司”(中国时报集团的控股公司)拥有。
  2006年2月28日,“中影”文化城及制片厂宣布停止营运。文化城留下5位员工,与邻近的“中影”制作中心续留人员共约10人,看管“中影”片库及文化城内电器设备。
  2007年,正崴科技董事长、工商建研会前理事长郭台强声称取得42%“中影”股权而应支付十六亿新台币给中央投资公司,但至2007年10月2日止,只实际支付二亿元,因此将价值十四亿元“中影”股票质押给中央投资公司;中央投资公司宣称已于2007年6月12日收到郭台强十九亿元,并非事实。郭台强虽已指派林丽珍担任“中影”公司新任董事长,但因台当局冻结中影公司的登记事项,尚不得变更董事长登记,蔡正元认为他仍然尚是“中影”公司“法律”上的董事长。蔡正元基于以上两点,为免虚拟交易困扰民众,且“中影”股权亦应按照实质出资比例分配,仍应继续担任“中影”公司董事长至国民党及马英九与郭台强厘清股权争议后方可卸任。

编辑:贺晨曦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