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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VS深圳 上演文化产业“双城记”

时间:2010-08-25 14:53   来源:南方新闻网

  广州与深圳,无疑是广东力推文化强省战略的两颗重要的棋子。

  2009年,广东文化产业增加值为2270亿元,占全省GDP的6.4%,其中广州与深圳就分别达到了717亿元和531亿元,分别达到两市GDP的7.87%和6.5%,并占据了全省大半江山。

  这两个城市,在去年都被列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地区”,但两个城市走的路径却不一致。

  作为一个有着深厚文化存量资产的城市,“从过去几年的文化体制改革来看,广州的力度很大,也很难。”广东省委宣传部文化发展和体制改革办的负责人也对本报说。实际上,这些年来,广州的重点就放在了改制上。

  而作为一个年轻的城市,深圳由于历史包袱比较轻,在文化产业发展上轻装上阵,走出了一条与广州不同的路子——“文化+技术”的发展模式。

  显然,两个大市都各自找到了发展文化大市的新引擎。而在两种路径下的演绎下,广深之间的文化产业竞合格局也已经初现。

  广州:存量资产的力量

  广州拥有庞大的国有文化产业资产,其中的主导产业主要包括广播电视业、新闻出版印刷业、音像业、文化旅游业和艺术培训业等方面。

  “这些传统领域,是广州文化产业的主力军也是其优势。”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文化产业与新闻传播研究中心副主任刘飚说,这些年广州也是以改革为着力点,在这些存量文化资产上做文章。

  比如,广州完成了26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和8家文艺院团全部进行转企改制,对市内三大新闻单位完成宣传、经营业务“两分开”和制播分离改革,整合广州电视台、广州广播电台组建广州广播电视台,组建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同时,组建广州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广州珠江数码集团、广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并完成股份制改造。

  但转制只是第一步。“广州还要在文化体制改革上进一步深入。”广东省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谢名家对本报举例,比如准入资格、政策配套、资源整合和资金投入等问题。以准入资格为例,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

  而对于边缘性媒体产业(生活科普类图书、杂志、报纸和娱乐消遣性音像制品等产业)和都市文化产业(音乐会、戏剧表演、艺术博览等产业部门),则应当全面放开,并加快民营化步伐。

  以往,文化企业主要受制于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等方面的制约。在跨地区方面,广州的文化企业尤其是传媒业已经开始实行走出去经营战略。比如广州日报集团,该传媒集团已经开始实行了跨区域经营。但在跨行业整合和引进社会资本方面,成效甚微。

  但实际上,该集团与其它传媒集团相互独立,并没有形成一个整合的发展态势。“比如传统纸媒和广播电视进行整合,才能把资源效应最大化,这也是广州接下来要做的。”刘飚说。

  深圳:文化生力军

  最近,深圳市市长许勤就表示,要把文化产业打造成深圳市第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广州文化产业国有传统色彩浓厚的特征不同的是,深圳明显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径。

  早在2003年,深圳就提出文化立市,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方面并足推进。

  “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深圳的文化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现在算是初见成效。”深圳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黄士芳对本报说。

编辑: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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