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碉楼与村寨抢救保护工程正式开工

时间:2008-07-17 15:19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7月17日电 据阿坝州政府网站消息,7月15日上午,国家文物局、四川省政府在理县桃坪羌寨举行“羌族碉楼与村寨抢救保护工程开工仪式”。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省政府副秘书长陈保明在开工仪式上讲话,政府副州长刘文芝在开工仪式上致辞。国家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文化厅、文物局、旅游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福耀、理县县委、政府等有关方面和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仪式。

  单霁翔局长在讲话指出:“抢救保护羌族文化遗产,是灾后重建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挽留羌族这个古老民族的记忆、维护我国文化的多样性,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12”汶川特大地震,羌族碉楼与村寨中的理县桃坪羌寨、汶川黄土碉楼、茂县黑虎羌寨与碉楼等均严重受损。中央领导高度重视羌族文化保护工作,多次作出要尽快抢救修复羌族文化遗产的批示。为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保证“羌族碉楼与村寨抢救保护工程”的顺利进行,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赴“5·12”汶川特大地震震中地区的汶川、茂县、理县等地进行现场勘察,按照预设方案部署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以及文化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文物保护工程甲级(一级)资质单位中,按照技术力量强、以往业绩优良、在羌族地区施工经验丰富的原则,评选确定了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队伍,论证通过了有关清理抢险方案和施工方案,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应对措施。

  承担本次修复设计任务的专家团队十分尊重羌族的古老文化,对桃坪羌寨的受损情况进行详细评估,并且认真研究了羌族碉楼碉房的营造技艺,制定了科学的设计方案,宗旨是既要妥善修复受损的文物建筑,同时也要培养当地的维修队伍和人才,使羌族传统建筑文化得到保护与传承。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国家文物局本着“依法合规、特事特办、严格管理、保证质量”的原则,建立国家、四川省、阿坝州三级领导协调和专业咨询机制,履行审查报批程序,颁布实施专项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的监督、验收和审计,目的是要使羌族碉楼与村寨抢救保护工程成为灾后少数民族地区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典范工程,成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优良工程。

  工期预计二至三年的羌族碉楼与村寨抢救保护工程,是“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少数民族地区启动的第一个文物抢救保护工程,意义重大。通过抢救修复这些受损文化遗产,不仅可以更好地保持四川羌族地区的历史特点和文化传统、更加坚定羌民族重建美好家园的信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恢复与发展,而且也可以更有力地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崇高信念,以及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抗震救灾、力争实现灾区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均衡恢复与发展的坚强决心。

  阿坝州政府副州长刘文芝代表阿坝州向关心、帮助、支持民族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的领导、专家和建设者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她希望“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按工程总体进度目标要求,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州、县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能,全力以赴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藏羌碉楼抢救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

  国家文物局一行还深入松潘古城,茂县黑虎鹰嘴河羌寨碉群、羌族博物馆,汶川布瓦黄土碉群及姜维城遗址,理县甘堡藏寨,马尔康县卓克基土司官寨、直波雕群等地考察羌族文化遗产工作,察看了羌族碉楼与村寨损毁情况。

编辑: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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