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力争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时间:2010-03-10 09:11   来源:新华网

  3月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刘建生摄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李惠子 程士华 王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9日强调,如期实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是今年立法工作的首要任务。这一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共十五大提出的新时期立法工作总目标。

  吴邦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将抓紧制定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继续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更加注重绿色经济、低碳经济领域立法,全面完成法律法规清理工作,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根据报告,今年计划安排的立法项目主要有,完成社会保险法草案审议修改工作,继续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提请审议增值税法和车船税法草案,还要研究制定人民调解法、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自然遗产保护法,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起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社会救助法等法律草案。

  将要修改的法律包括代表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监察法、预算法,继续做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工作,研究修改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职业病防治法、预备役军官法等法律。

  中国目前有220多部国家法律。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文化厅副厅长李修松认为,中国立法进程近年不断加快,初步形成了比较系统、全面、完整的法律体系,已做到几乎各方面都有法可依。

  吴邦国强调,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无论是论证和确定立法项目,还是起草和审议法律草案,都要认真研究吸纳代表议案提出的相关意见,邀请相关代表参与立法工作。

  他说,要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坚持和完善法律草案公布机制,增强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的实效,选择法律草案中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充分论证,认真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不断完善法律草案,并将采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反馈。

  他说,要适时启动立法后评估试点,结合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法律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一到两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

编辑:杨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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