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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时间:2010-06-30 13:59   来源:人民日报

  《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是新形势下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江苏省委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增强干部人事工作活力。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努力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一是有序扩大公推公选。2000年首次公开选拔21名副厅级领导干部,2003年公推公选一批县(市、区)长人选。近几年来公推公选的范围不断扩大,已经从党政机关扩大到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从副职岗位扩大到正职岗位,从党员干部扩大到党外干部。全省共公推公选厅级领导干部23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1639名。不断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近三年全省新提拔的委任制干部中竞争性选拔的占32%。二是积极探索重要岗位差额选拔。2008年以来,先后在南京、苏州等地开展了差额选拔区县党政正职和机关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试点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之后,省委在总结这些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选拔省管正职领导干部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并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差额选拔实施办法,全省各级差额选拔领导干部810多名。通过有序竞争、比选择优,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干部以正确政绩观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央“一个意见、三个办法”下发以后,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干部特点,分别制定了市县、省级机关部门、国有企业、高校四大类干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干部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在考核方法上做到“四个结合”:经常性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民主测评和全面考察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组织认可和群众公认相结合,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准确性。坚持重点岗位重点管理、重点考核,把对各单位、各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考核作为重点,去年底对全省51个县(市)和南京市11个区的党政正职进行了集中考核。

编辑:杨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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