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全文)

时间:2010-06-29 14:59   来源:SRC-423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29日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全文如下:

     序言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渐进的原则,达成加强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意愿;

     双方同意,本着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通过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

     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标

     本协议目标为:

     一、 加强和增进双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

     二、促进双方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

     三、扩大经济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

     第二条 合作措施

     双方同意,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加强海峡两岸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一、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二、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

     三、提供投资保护,促进双向投资。

     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交流与合作。

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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