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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需要政策倒逼

时间:2010-01-26 12:18   来源:中国网
  “以广州目前的劳动力水平,86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太低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11月26日向前来视察的广东省人大代表反映,他们调研发现,“月工资在1000元以下的企业不太可能招到人”,由于工资太低导致消费乏力,消费从拉动经济增长的“壮马”变成“瘦驴”。他建议,把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000元/月。(11月27日 《南方日报》)

  中国青年报曾联合新浪网做过一项“以下与劳动者权益有关的各种措施中,你觉得哪些需优先落实”的调查。调查显示,72.9%的人选择“提高工资”为第一优先。在我看来,现有工资水平滞后于经济水平、物价水平、税收负担,职工工资确实应该提高。广东省还专门提出了“工资倍增计划”,从2008年开始,全省职工工资每年递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资水平翻两番。由于金融危机来袭,去年国家要求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导致工资倍增计划搁浅。现在经济回稳势头明显,不少企业恢复生机,但是,工资标准过低也导致“用工荒”。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仅有利于促进消费与企业产业升级,也有利调节收入分配,还富于民,可谓适逢其时,值得期待。

  美国汽车大王福特百年前对工资问题有一段经典的论述:“再没有比工资更重要的问题了,因为这个国家的大多数人都是靠工资生活的,他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决定着这个国家的繁荣。”其实,福特的话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因为大多数中国人也是靠工资生活的。特别是普通城镇职工与进城务工人员对工资更为依赖。

  早在2004年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颁布了新的《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应该承认,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工平均工资整体水平比以前有所提高。但是相当数量的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远远跟不上经济增长的步伐。而且金融危机打乱了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的程序。自来水、天然气涨价,成品油频繁调价、生活必需品涨价,居民用电将实行阶梯式改革。在一片“涨”声中,通货膨胀压力显现。货币购买力不断缩水,工薪阶层普遍希望涨工资。我以为,涨工资除了有利于企业招工,实现产业升级,刺激消费以外,也有利于公众消除物价焦虑感,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涨工资更是体现了企业的一种社会责任。

  因此,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题不仅值得关注,而且有关部门应积极予以回应。当然,工资到底该怎么涨,涨多少,需要政府做出周到的制度安排,还有待员工与用人单位在公平的劳资平台上协商与博弈。政府出台政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无疑是一条途径,但是政策关键在执行,通过政府的强大执行力把涨工资落实到位,让企业多承担一点社会责任。

  而且,政府应该通过实际行动,推动涨工资。比如,减税就是其中一种。美国《福布斯》杂志发表的2007“全球税负痛苦指数”,中国的税负名列世界第三。尽管国家税务总局驳斥说,中国的宏观税负在国际上仍属较低水平。但是不争的事实是,企业与员工对当前税负水平都不满意。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尽管个人所得税已调整过2次,但是税收负担与百姓期望值差距较大。从黎民百姓、专家学者到税务高官都呼吁提高个税起征点。另外,职工年底双薪合并计税,企业职工交通、通讯费、房补、饭补都纳入工资总额计征个税,客观上增加了职工税收负担。我认为,在促进税收堵漏增收的同时,给企业与普通职工减轻税费负担,应该可以做到。

  给企业减负也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供了原动力支撑,避免企业因涨工资承受太大的压力。而减轻个税,可以让员工直接受益。再比如,政府用公共财政盈余给职工养老、医保提供更多政策支持,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完善新农保政策,等等。更为重要的是,政府要加大医疗、教育、交通、水电气等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这实际上也是在间接涨工资。

  总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企业与政府的共同责任。如果措施到位,各方尽力而为,涨工资愿景不仅可以实现,而且可以创造多赢局面。
编辑: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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