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源于经济回暖

时间:2010-01-26 11:11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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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省市表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学界专家纷纷认为,各地相继上调是基于中国经济回暖的大环境。2008年11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要求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当时恰恰是金融危机的影响逐渐显现之际,企业经营面临极大的压力,作为企业成本的一部分,最低工资标准被暂缓调整,这也是意在稳定就业、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政府宏观调控之举。

  2008年国内有一半省份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而2009年各地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基本上全面暂停。

  而上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初步测算,200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3535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经济回升走出了人们事先敢想而不敢求的V形轨迹,G D P逐季上升,2009年四季度增长已从一季度的6.2%上升到10.7%。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副主任胡迟认为,经济形势摆脱了经济危机的影响,再度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是地方政府决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首要前提条件。

  “当前中国低收入群体生活还十分艰苦,有必要通过一些政府手段让这些弱势群体分享到改革开放30年中国取得的巨大经济成果。”胡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高辉清也认为政府手段对弱势群体的作用十分明显。

  “提高居民最低工资,我感觉是地方按照中央决策实施的多项提高居民收入举措中的一个。对公务员可以让财政扩大支出给他们多发工资,对一般企业职员可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减税,对弱势群体就要靠政府强制提高工资保障线。”1月25日,高辉清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胡迟分析,本次拟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北京、江苏、东莞,都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同时也是民工净流入地区。虽然从全国来看,中国还处于城市化初期,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向城镇转移。但是就这些经济发达区域来看,当地对劳动力的吸引能力已经遭遇到了瓶颈,于是两年前东莞出现了“民工荒”的现象。“在这些经济发达地区,由于物价较高,生活成本也高,打工者是否去当地打工首先要考虑收入是否足以弥补支出。所以这些地方如果想要吸引更多的劳动力加入生产,提高工资最低保障线也就势在必行。”胡迟说。

编辑: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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