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台办主任:加强经贸往来是深化津台关系基础

时间:2011-07-06 11:48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天津7月6日电 题:加强经贸往来是深化津台关系的基础

  ——访天津市台办主任周克丽

  作者 辛文萍

  “在两岸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快速推进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经贸往来是深化津台关系的基础。”在第四届津台投资合作洽谈会暨2011天津·台湾名品博览会开幕之际,天津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周克丽在此间表示。

  据周克丽介绍,为加强津台两地经贸往来,天津市台办通过“津台投资合作洽谈会”和“台湾名品博览会”,搭建两地经贸合作平台;在鼓励、支持台湾龙头企业、中小企业,特别是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企业来津投资发展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支持台资在津发展政策措施,优化天津吸引台资工作软环境。

  周克丽说,“近年来,津台两地在科教文卫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也取得了新成效和新进展,其中,连续举办了五届的妈祖文化旅游节,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此外,天津有关部门还先后邀请台湾新竹、高雄等市的多个社区里长来津参访,体验‘大陆社区居委会主任’生活,与天津市民、社区工作者深入交流,藉此增进两地基层民众的相互了解。”

  周克丽表示, 伴随津台两地交流合作的不断深化,来津投资发展的台商逐年增多,涉及台商纠纷、权益保护等问题亦呈上升趋势。为进一步完善台商权益保障制度,天津市先后建立起“预防化解涉台纠纷和台商诉讼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服务台商的“季谈会”、“恳谈会”、“座谈会”制度,努力为台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周克丽强调,天津将紧抓契机,围绕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开放的主要内容,结合天津优势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以“主线、平台、载体、政策、机制”为抓手,以深化津台产业对接和加强津台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着力做好台湾大公会、大企业、大集团工作,着力抓好台资大项目好项目落实,着力改善涉台投资环境,努力开拓津台经贸交流合作的新局面。

  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底,天津市累计批准设立台资企业2118家,合同台资额超过100亿美元。2011年前五个月,天津市批准台商投资项目22个,投资总额3.4亿美元。(完)

编辑: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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