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晋城市地方税务局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6月至8月,晋城市地税局分6期组织所属545名地税干部职工,赴广州中山大学培训,其中每期用2天时间组织培训人员赴增城、开平等地6个景点旅游,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共计50.402万元。省地税局党组和晋城市委、市纪委对在组织培训期间擅自安排公款旅游、弄虚作假的晋城市地税局干部教育中心原主任,现任直属三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董铁社,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干部教育中心原副主任张鑫、原主任科员关国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主体责任的晋城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燕青,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对负有监督责任的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宝善,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延如庆,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街道办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
2013年1月,时任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俊仙和党工委副书记、街办主任王广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组织工作人员分两批前往桂林、阳朔旅游,费用每人3000元。其中,为44名参与旅游的工作人员支出旅游费13.2万元,为21名未参与旅游人员支出补助费1.85万元,两项费用共计15.05万元,分别向所辖4个村委会摊派。太原市委常委会给予王俊仙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其区委候补委员职务;万柏林区委、区政府给予王广平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4、运城市稷山县财政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07年至2014年,稷山县财政局向稷山县干部职工违规超标准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8年共计5666.04万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发放2778.41万元。稷山县委、县政府给予财政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张喜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时任分管副局长兼预算股股长程世龙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分管副局长臧继续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预算股股长苏秦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预算股股长卫启康党内警告处分。
5、晋中市左权县安监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9月,左权县安监局在不符合高温天气条件下,一次性给职工违规发放高温防暑津贴,每人500元,共计3.7万元。左权县纪委给予安监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薛宏伟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发放的津贴。
6、大同市大同县工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2年9月至2015年3月,大同县工商局为6名局党组成员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开车补助,共发放3.72万元。调查期间,违规发放的补助已全部上交县财政局。大同县纪委对6名党组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大同县监察局给予局长刘士英行政记大过处分。
7、晋中市太谷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2年至2015年,太谷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王保生违规审批发放加油补助、巡查巡防补助等,共计21.907万元。太谷县纪委给予王保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报记者李飞飞
晋城通报8起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本报4月30日讯昨天,据晋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该市纪委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8起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被通报的8起典型案件是:
一、泽州县南村镇窑南村原党支部书记苏林喜职务侵占案。
二、泽州县晋庙铺镇关坡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居堂、村主任王素军挪用公款案。
三、高平市三甲镇南河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振龙职务侵占案。
四、阳城县北留镇南岭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安祥、原村委主任靳海昌受贿案。
五、陵川县夺火乡琵琶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景志平贪污案。
六、沁水县胡底乡樊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樊旭亮职务侵占、违反财经纪律案。
七、沁水县龙港镇辛家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建忠职务侵占案。
八、沁水县土沃乡后马元村原党支部书记靳栓武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案。
2015年以来,晋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打“老虎”的同时,坚持勤拍“苍蝇”,紧紧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目前,全市已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案件9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3人,其中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责任编辑:尹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