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级行政区单位14个(包括13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县级行政区单位122个(包括34个市辖区、16个县级市、65个县、7个自治县)。全省辖域面积21.1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为6800万人(2009年9月)
湖南历史悠久,旧石器时代有人类活动,古为苗人、越人和楚人的生活地区。西周时期为楚国南部。唐广德二年(764年)首置湖南观察使,至此中国行政区划上开始出现湖南之名。
唐属江南西道和黔中道,后设湖南观察使,为湖南得名的开始;宋置荆湖南路,简称湖南路;元设岭北湖南道;明属湖广省,后改省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分湖广省置湖南省,省名至今未变。
湖南经济主要集中于湘东北,长沙、株洲、湘潭、岳阳、衡阳和常德为工商业发达城市。2008年末全省总人口6845.20万人,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湖南人口汉族占89.87%,少数民族639.09万人,占10.13%;主要世居的少数民族为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白族、回族、壮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畲族和满族共11个,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的99.69%.与六个省级行政区相邻:北接湖北省,东挨江西省,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为邻,西和贵州省、重庆市接壤;辖境边缘北距北京约1300公里,东距上海1000公里,南距广州400公里。全境以中低山和丘陵为主,主要山脉有武陵山脉、雪峰山脉、南岭山脉和罗霄山脉;洞庭湖平原为最大的平原;其次还有衡南、资江、常德等小平原.;湘江、资水、沅水和澧水为省内四大河流,均属长江水系。湖南一年四季季节分明,1月平均温度最低,极限低温-8℃;7月温度最高,一般极限温度40℃;降雨在5~7月比较集中,年均降雨量1350~1450毫米。近年来全球气温普遍升高,到2008年7月,湖南最高气温竟已达45℃。
全省土地总面积约为31774.35万亩,其中51.2%为山地,13.9%为盆地,13.1%为平原,15.4%为丘陵,全省有水面135.37万公顷,占总面积的6.4%。海拔高度在50米以下的面积占总面积的9.9%,l000米以上的占总面积的4.3%,大部分地区海拔高度在100米至800米之间。2004年全年净减少耕地17263公顷,其中生态退耕16981.23公顷,灾毁耕地454.4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112.49公顷,其他原因减少耕地246.92公顷。全年建设占用耕地4161.69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694.2公顷,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