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这些年,台湾诈骗犯与我们一起度过的日子

2017年07月31日 21:50:4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这些年,台湾诈骗犯与我们一起度过的日子

日前,包括台湾居民在内的多名电信诈骗嫌犯被逮捕回国。(图片来源:央视新闻微博)

  台湾居民从事跨境电信诈骗案屡禁不止,仅7月份就有3件被破获:17日,柬埔寨警方于金边市区破获跨境电信诈骗集团,共逮补嫌犯31人,其中包含台湾嫌犯7名;20日,泰国警方与大陆联合侦破电信诈骗案,共逮捕44名电信诈骗犯,其中有25名为台湾嫌犯;24日,泰国警方再于曼谷一处公寓破获一电信诈骗集团,逮捕共9名嫌犯,主嫌为台湾人。

  公安部2015年的数据显示,2011年、2012年、2013年电信诈骗分别发案10万起、17万起、30万起,年均增长70%以上,2014年发案达40余万起。电信诈骗案件高发的同时,诈骗金额也屡攀新高,2011年以来,每年因电信诈骗导致的民众损失都达100余亿元人民币,平均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2014年电信诈骗导致群众损失107亿元。多地警方表示,如果算上百姓受骗未报的案件以及诈骗未遂的案件,发案量与损失价值至少翻一番。

  电信诈骗发案率居高不下,但破案率和赃款追回率却极低。警方透露,目前各地电信诈骗的破案率不足5%,在被破获的案件中,赃款追回率同样不足5%。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2016年4月间表示,每年有上百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被追回的仅20万元。

  对台湾电信诈骗犯来说,这可谓“战功赫赫”!为何台湾居民诈骗活动横行全球,它的秘诀在哪里?在对电信诈骗犯的打击方面,两岸有何差别?形形色色的电信诈骗,它们主要的骗术又有哪些?

这些年,台湾诈骗犯与我们一起度过的日子

香港《大公报》曾用整个版面报道台湾电信诈骗。(图片来源:《大公报》)

  台湾诈骗犯的“赫赫战功”

  如果说,电信诈骗案件的破案率不足5%,那台湾电信诈骗的全貌必然让人触目惊心。下面要举出的还仅为这“5%”的“冰山一角”的例子,就足以令人戒慎恐惧!

  日本。2017年1月4日,日本媒体披露30多名台湾人涉嫌在日本福冈县内设诈骗据点,打电话向大陆人骗取金钱,遭福冈警方逮捕,后被送回台湾。

  韩国。2006年至2009年期间,曾有超过400名台湾人涉及诈骗案。2017年3月4日,韩国警方通报,2名台湾籍女性涉嫌诈骗分别在2月14日和15日被逮,未来将在韩国接受司法审判并服刑。

  柬埔寨。2011年至2016年,从柬埔寨遣送回台湾的诈骗嫌犯近300人。2016年8月31日,至少12名台湾籍诈骗嫌疑犯在柬埔寨首都金边被逮捕。2017年7月26日,柬埔寨政府将32名电信诈骗嫌犯中的7名台籍嫌犯遣送至大陆。

  印尼。2015年5月,包括27名台湾籍在内的一诈骗集团在印尼三宝珑地区设置机房,假冒中国公安名义,以电话行骗大陆民众,获利超过百万人民币。2015年6月,广东省公安厅与印尼及越南警方连破两宗大型跨境电骗案,涉逾人民币7000万元,逮捕46名台籍电信诈骗嫌犯。2015年8月,海峡两岸及印尼警方,联手在雅加达逮捕82名台湾籍电信诈骗疑犯,查获价值约100亿印尼盾(约合590万港元)现金。2015年10月,在雅加达和泗水等8个地点共拘捕224名诈骗疑犯,其中包括138名台湾居民。2016年4月,印尼东加里曼丹警方及移民局联手在巴里帕潘市的饭店及豪宅区逮捕42名网络犯罪嫌犯,其中31人为台湾居民。

  菲律宾。2011年2月7日,菲律宾破获跨国诈骗集团,其中14名台湾籍嫌犯遭遣送至大陆。2016年11月22日,菲律宾一所豪宅内19名台湾籍电信诈骗嫌犯遭逮捕。

  马来西亚。2016年3月,马来西亚5处电信诈骗机房遭查,52名台湾籍嫌犯被捕。4月15日,台湾警方宣称因犯罪事证不完整且无拘票,次日凌晨释放了20名涉诈骗遭马来西亚驱逐出境的台湾嫌犯。2016年10月27日,马来西亚警方会同大陆公安逮捕并拘留涉及跨境电信诈欺嫌犯,其中台湾居民21人。29日,21名台湾嫌犯被遣送至大陆。

  越南。2016年4月19日,越南宣布查获一个台湾人电信诈骗集团,受害对象则是越南当地人,落网的11名嫌犯当中,包括5名台湾人。2017年1月1日,4名在越南涉电信诈骗的台湾居民遭带往大陆。

  泰国。2009年,台湾诈骗集团首脑郭伟正遭逮捕,其在泰国设立诈骗据点专骗大陆人,并掌握了上万笔大陆居民的个人资料。2010年,台湾诈骗集团首脑赖继英在泰国以非法入境为由被逮捕,后被遣送回台湾。2016年11月24日,34台湾诈骗犯在泰国服刑2年后被遣送回台湾。2017年7月23日,泰国移民总局长纳塔通宣布,涉及电信诈骗案的25名台湾籍嫌犯定罪后将遣送回大陆。

  肯尼亚。2014年11月29日,肯尼亚警方在首都内罗毕发现一个电信诈骗团伙,其中有28名台湾居民,他们被指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大肆进行诈骗,被骗群众达100余人,涉案总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2016年4月8日,肯尼亚警方破获的诈骗集团包含22名台湾居民,被遣送回台湾。

  澳大利亚。2015年8月9日,澳大利亚查获一个台湾诈骗集团,该集团有58名台湾青年遭某诈骗集团首脑限制行动,强迫每天工作12小时不停拨打诈骗电话。

  希腊。2016年7月22日,希腊警方破获大型诈骗集团,逮捕120余位台湾籍嫌犯。

  亚美尼亚。2016年8月31日,亚美尼亚3批共计34名台湾籍电信诈骗嫌犯遭当地警方控制,被限制出境。2016年9月8日,亚美尼亚将78名台湾籍诈骗嫌犯遣送至大陆。

  土耳其。2016年5月31日,土耳其逮捕52名涉嫌诈骗的台湾居民。2016年12月1日,土耳其以涉嫌侧录ATM,收押10名台湾籍诈骗嫌犯。

  西班牙。2016年12月20日,112名台湾居民在马德里因涉嫌诈骗遭捕。2017年2月17日,西班牙政府决定,将涉嫌电信诈骗的218名台湾籍嫌犯引渡至大陆。

  (以上案例来源于两岸媒体报道)

这些年,台湾诈骗犯与我们一起度过的日子

  台湾诈骗犯的“成功秘诀”

  近年破获的大型电信诈骗集团,从大陆、东南亚到非洲,几乎都有台湾人涉案,且身居“要职”。从“金光党”(台湾早期存在的一种利用普通民众的同情心、贪婪心而产生诈骗手法)开始,到当前的结合科技手段的行骗手法,其结果导致受害者的惨重损失甚至是倾家荡产、身家性命。他们能够“横行天下”秘诀在哪里,台湾《中国时报》曾给出了这样的分析:

  秘诀1:电信机房。从早期“王八卡”(即被复制的手机sim卡)的移动电话机房,到经过二类电信、网络电话的演变,民众现在接到诈骗集团的电话,都是透过境外架设的网站,层层变造转接而来,而这种关键的机房架设,一定是由台湾人包办,绝不假手外人。

  秘诀2:诈骗话术。这段期间分工有3个等级,第1级演公安、第2级演队长、第3级才能演检察官。警方说,公安台词最少最简单,只要告诉民众涉及不法案件,现在要被调查,如果对方不信就一拍两散,上钩才会交给“队长”来说明,队长台词较多,临场状况也多,一段时间之后再由“检察官”来收尾。

  秘诀3:培植“车手头”。为了安全起见,骗徒不会在大陆提领赃款,而会在第一时间指示在台“车手组”(即专门领取赃款,避免主谋显露者之团伙,又名送钱傀儡,通常服务于诈骗集团,洗钱集团)拿着银联卡疯狂领钱,车手汇兑、吸收和控制都是“学问”,外国人很难偷学。

  台湾骗徒的奸巧,甚至家族经营模式,让外国人难以打入核心,在全球经济不景气下,俨然成为独步全球的另类“台湾奇迹”。

  此外,诈骗犯罪在台湾通常未能获得重刑,也是岛内居民从事诈骗活动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台湾南部的一个警员表示,诈骗集团一般有头领、“车手”和提供账户者等角色,但头领多在境外遥控,被抓的大概只是跑龙套的“车手”或提供账户者,因刑责轻又能役科罚金,吓阻作用太小。

这些年,台湾诈骗犯与我们一起度过的日子

  台湾当局发布的一则宣传片,教导民众不要从事电信诈骗,否则有可能被送到大陆。(网络截图)

  诈骗犯在海峡两岸的不同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台湾地区的“刑法”第339条规定:“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5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金。”

  两岸法律对诈骗犯罪不同的顶刑规定,导致一些有失公平正义的司法荒诞在岛内持续上演。

  台湾中天电视台的一档新闻节目给出了统计数据,2016年2月岛内467起诈骗犯案例中,有9成被轻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一位老婆婆被骗700万元新台币,连老伴的后事都没钱办,但仅因嫌犯只有19岁,又再三求饶,法官心软,只判了1年7个月。

  据媒体报道,6年前,14名台湾人涉嫌电信诈骗,遭菲律宾遣送大陆,经两岸协商,以台方协办、回台审讯的方式解决。结果,台湾法院对这些欺诈者予以轻判,激起岛内民众一片“不如留在大陆受审”的叫骂声;同年,另一批167人诈骗集团自印度尼西亚押返台湾,半年后,台中地院审结26人,仅一人判刑,其余皆轻判,准予易科罚金或缓刑。

  去年4月,马来西亚将20名涉嫌诈骗的台湾居民驱逐出境,未料他们回到台湾后数个小时,就被警方以“犯罪事证不完整且无拘票”为由予以释放。

  而在大陆呢?以山东省高院的量刑指导意见为例,电信诈骗数额达到6000元人民币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就在6个月到一年;而如果案件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造成受害者死亡等恶性结果的,嫌疑人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在这种情况下,无怪乎连台湾的承办警员或检察官都在叹息:台湾已沦为“诈骗王国”!

  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在一次抓捕行动中,25名台湾籍诈骗嫌犯被送往大陆,岛内警员竟拍手叫好,认为这些嫌犯若在岛内审理最后很可能是交钱走人,应该让他们到大陆的监狱里去反省自己的人生。

  微信公众号“侠客岛”曾分享了一个案例:2015年,一批台湾诈骗犯在肯尼亚落网,关了一年时间,在听说要被遣送到大陆时,这批嫌犯集体暴动,封锁牢门,拼命打电话回台湾“求救”……

  在这里,小编只要送给他们一句话:天助自救者,自救者、人恒救。(耕叟)

[责任编辑:何建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