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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修改非营利组织法 街头政治不应超越宪法框架

时间:2012-07-10 13:45  来源:法制日报

  街头政治不应超越宪法框架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非营利组织法》修正案在此时出台是俄罗斯公民社会建设进程的客观需要,也是现实政治生活的需要。

  俄罗斯“公民社会”运动在2011年年底和2012年初的国家杜马选举和总统选举中表现了“超常的能耐和活跃”,外国资金的资助透过俄罗斯一些非营利组织不断制造事件。两次所谓的“百万人集会”引发俄罗斯政局动荡。还有一些非营利组织,打着环保旗号,要求关闭一些企业,而实际上是为了要取消这个企业与他接受资助的国外某一企业的竞争。

  俄罗斯联邦委员会主席马特维延科称,公民应当管理国家,但不是对抗的方式,而是通过社会与当局的对话,否则,集会式街头政治的无序会超越宪法的框架。因此,十分有必要进一步规范细化非营利组织类别,要用法律规范外国资助的俄罗斯非营利组织在俄的活动,也让外国资本的流向透明化、可控化。

  修正案还规定,包括网络在内的所有媒体在宣传或散发与代理人相关材料时,要指明其具有外国代理职能的非营利组织的属性。修正案还对打击金融犯罪“洗钱“增加新内容,规定任何国外汇给俄罗斯非营利组织的钱款超过20万卢布必需接受监督审计。

  对将那些接受外国资助的非营利组织在法律上界定为外国代理人类别,莫斯科大学国家管理系教授尼科诺夫表示,这个称谓不是俄罗斯的发明,早在上世纪30年代美国的FARA《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中就有。俄罗斯外交部长拉夫罗夫在会见德国外长时谈到,代理人术语一词完全是从美国类似法律中借用过来,不是俄罗斯创造的。他说,“不仅是非政府组织中有外国代理这一术语,其内涵,如权利与义务等也完全可在美国相关法律中找到雷同。”尼科诺夫指出,俄罗斯和美国的区别只是“外国代理在俄罗斯是指俄罗斯的非营利组织,在美国是指用外国资金动作的外国组织”。

  一切应在“阳光下”进行

  俄有专家认为,修正案的通过整顿了社团政治竞争的环境。俄罗斯对外政策研究所所长维·克拉舍尼科娃说,在全俄20多万个非营利组织中,只有0.4%的非营利组织得到外国资助,而99.6%的非营利组织没有国外资助。鉴于目前俄罗斯经济状况,社团发展内部资金支撑不足、营养不良,而外国的资助的选择性显然破坏了俄罗斯公民社会发展的均衡,少数的组织凭借资金的相对优势,突显了其作用、影响和传播。这是一种政治竞争的不平衡。她还说,俄罗斯需要民主,但是民主是俄罗斯人民自己选择的。

  也有学者指出,修正案可在非营利组织领域整顿秩序,提高其透明度。只有政府和社团的双向透明度,才是当代公民社会的特征。“加强全面的民主、全面的透明度和全面的公民监督,才能全面制止包括在非政府领域的腐败现象”。所以,“非营利组织不必害怕新法案,因为它既不禁止任何组织,也不禁止获得外国资助,它只是要求一切在‘阳光下’进行”。(记者 朱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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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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