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说法
“卡里余额应归还消费者”
专家吁尽早出台相关行政法规,加大监管力度
对于商家设定购物卡期限的行为,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中银律师事务所葛友山表示,商家以合同形式设定消费期限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过期后卡里余额不退还则是违法的。
葛友山称,商家设定消费期限不是问题,关键是卡里余额的归属问题,“余额的所有权是归持卡人的,商家不能规定余额不退还。”葛友山认为,商家不退还余额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通过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现代社会各种消费方式不断涌现,团购、预付费储值卡等消费是新兴的消费方式,相对于传统的“货款当面付清”,具有一定风险,至今为止仍是一个监管与法规盲区。发生争议时,通常只能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带有普遍性的法律进行调解,但调解难度相当大。
如要从根本上规范预付消费行为,有必要尽早制定出台相关的行政法规,加大监管力度。
■ 曝光台
会员卡升级
工本费消费者买单
日前,有市民向本报反映,他是西单君太百货的会员,此前办理会员卡时交了10元押金,对方承诺退卡时将归还这10元。但前不久,他接到商场的电话称,因为会员卡升级,这10元钱自动转换成了新卡的“工本费”。
“这个我特别不理解,是商场自己提出为会员卡升级的,为什么要由消费者买单?”该市民疑惑。
记者致电该商场会员卡客服中心。该中心主管解释,旧卡当初确实承诺可以退押金,但现在改规则了,要对卡升级改造,消费者愿意换新卡必须掏10元工本费。
该主管未解释为什么商家要把10元工本费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只是不断强调换了新卡后消费者将能得到更多的优惠待遇,利益远高于10元工本费。他表示,不愿意升级的消费者可以退还10元钱,但要再申请新卡必须当日消费满500元才行。
【解读】
合同内容变更消费者有权拒绝
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葛友山:该商场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此前该商场与消费者已经形成合同关系,合同内容变更消费者有权拒绝,“商场不能以增加服务为由减少消费者权益。”葛友山称,如果商家以消费者拒绝交纳工本费为由不履行义务,消费者可找相关部门投诉。
会员卡延期
会所擅收“延卡费”
市民刘颖(化名)日前向本报反映,她是一家会所的游泳会员,最近想申请延长1个月的会员卡期限,会所则称要收取延卡费。
这张一年期限的消费年卡是花2000元办理的。刘颖说,当初办理年卡签约时,会所提到会员中途出差或养病可适当延期一个月。因此,现在生病在家静养的刘女士打电话向对方报延一个月,没想到遭到拒绝。会所人员告诉她,现在有了新规定,延卡需要支付50元/月/次的延卡费,“可我压根儿就没收到相关的新规通知。”刘颖认为这个新规定不合理。
【解读】
收延卡费须先经消费者同意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会所事先并没有约定或向消费者提醒就收取延卡费肯定是不对的,这属于擅自变更合同的单方收费,违反当时的双方约定。
要收取延卡费,必须事先经消费者同意才行。(杜丁)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