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阿勇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他有时也在想,如果以后没钱运营养殖场了,就干脆把鹦鹉放生了算了,“每年30多万的费用,如果不盈利我坚持不了多久。”
但查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之后,阿勇“崩溃”了:因为人工养殖的鹦鹉不具备野外自主生存的能力,法律规定,放生鹦鹉等同遗弃,也是违法的!
阿勇至今搞不懂,为什么一个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被大力提倡人工驯养的动物,在合法的情况下,想以它获利会如此之难。
对于未来,阿勇很茫然,他不知道以后会怎样。但清楚的是,以目前的情况,他也撑不了多久了,“哎!走一天看一天吧,既然已经入坑了,怎么可能轻易就跳出去。”
实习记者 段睿超
专家观点
“中国的《野保法》相对来讲,比较粗线条,所以在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的认定中,就套用了国际公约或某些红皮书的相关规定”
耗费人力物力关注外来物种,脱离立法初衷
在我国1988年通过的《野保法》体系下,保护动物的级别几十年来一直没有调整。
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研究员刘慧莉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不过最新的《野保法》也有了相关的修正,对于物种的保护级别,五年就要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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