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次“行为艺术”的策划初衷,该“报道”文章是这样解释的:“现在很多男性发现自己有病也不太愿意去医院治疗,因此达州正健医院在3.8这属于女性的节日中策划出了一场行为艺术”,“这项活动让男性女性认识到了男性健康的重要性,而且当天也推出了3.8节活动优惠,38元男科妇科健康检查……”。
3月20日,记者来到达州正健医院采访此次事件的具体情况,该医院的值班副院长李女士拒绝接受采访,建议记者采访该医院的院长周广翔。因周广翔在成都开会,他在电话中对此事简单作了说明。周广翔称,医院当时确实做了这样一个活动,但该活动是公益性的。对于医院活动中两男子被拴铁链“游街”一事,周广翔称自己太忙,“以后回达州了再详细解释”。
部门说法:医院涉嫌违反《广告法》
“该医院涉嫌违反我国《广告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达州市工商局商广科科长赵丽介绍,《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不得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或泄露个人隐私,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赵丽查看了记者提供的视频后说,该医院虽然将这种行为标榜为“行为艺术”,但实际上还是在打广告,而打广告就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规定。赵丽认为,该医院的广告语中,有“押”等用语,视频中的男子戴有枷锁,且被拉着“游街”,其广告的内容和“行为艺术”的方式,涉嫌性别歧视、泄露个人隐私,也含有暴力的内容,同时也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
“违反我国《广告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可依法处罚。”赵丽介绍,按照法律规定,经依法查实后,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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