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先生最近有点闹心,为了把长春的房子卖掉,他先后跑了五六家公证处,但都被要求提供单身证明。而当他回到白山市老家时,当地民政部门却告诉他,他们不再开具单身证明了。
遭遇:开“单身证明”难住卖房者
康先生的姐姐康女士告诉新文化记者,她2009年在长春市天裕小区买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住房,2012年卖给了弟弟。“当时他是贷款买房,到现在还有17万元左右的尾款没还清。”康女士说。
今年年初,康先生想卖房,用卖房款还上银行欠款,他通过中介公司联系到了买主,对方也相中了房子,想快点过户好装修。“毕竟还欠银行钱,可能买家也不是很放心,要我们做一个公证,证明我弟弟有权处理这套房产。”康女士说,“我弟弟和买家跑了好几个公证处,对方都要提供单身证明。”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