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公厕苍蝇数量 形式主义还是人性化管理?
南昌去年施行的《南昌市城市管理标准(试行)》,规定严控区的公厕苍蝇不应超过3只,有关人士解读说,该试行标准是以南昌市人民政府文件的形式发出,作为南昌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依据,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但据当地记者调查发现,该标准未并严格实行,南昌不少公厕苍蝇数量超标。南昌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称,每个季度都会对全市的公厕环境卫生状况进行考核,一般不会去数苍蝇数量,而是看整体卫生状况。
西安大多数市民认为,“三类公厕苍蝇数量不得超过3只”规定有点夸张。一位市民称,给公厕苍蝇限数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没有考虑到执行的难度,有点“纸上谈兵”的感觉,况且公厕卫生的好坏,也不是苍蝇数量就能决定的。
“既然不会真去公厕数苍蝇,这种强制性规定还有什么意义?”网友据此质疑称,这种规定看起来精细,其实不具操作性,是一种形式主义。
同时,也有市民对类似规定表示认可,海南三亚规定公厕中一只苍蝇都不许有,一位市民接受采访时就表示,虽然规定有点雷人,但是总算有具体的规定,是一种进步,公厕的卫生状况会因此改善一些。
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说法,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环卫管理处负责人也解释称,苍蝇数量是指在公厕可视范围内的数量,之所以做这样的规定,是希望用量化手段方便监督检查。北京市对于公厕的管理服务工作标准,是一种工作要求,但不是一种强制性的标准,希望引导这些公厕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