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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专门抢劫强奸农村留守中老年妇女 作案106起被抓

时间:2012-05-28 09:06  来源:人民网

  较量:多重攻势瓦解“红发男”心理防线

  经初步查明,该男子名叫陆某,33岁,系灌阳县新圩乡人,无业,曾因盗窃罪、越狱罪被判入狱服刑7年。面对刑警的讯问,狡猾的陆某显得十分镇定,只交代5月17日在绍水镇作案的经过,对其它案情只字不提。可是,狡猾的狐狸斗不过猎手,办案民警通过分析比对,判断2011年以来发生在全州县石塘镇、绍水镇等地的多起盗窃、抢劫案与陆某的作案特点相似,认为其身上必有余案。随后,民警一边掌握嫌疑人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审讯工作;一边从外围调查获取的有力的证据。同时,加大政策攻心和亲情感化的力度。几经较量,5月23日,犯罪嫌疑人陆某在提审室内终于不能自圆其说,其心理防线被彻底瓦解,如倒豆子般地交待了2011年以来在全州县石塘、枧塘、绍水等乡镇及周边县区实施入室盗窃、抢劫、强奸等案件106起的作案情况。

  真相:为求钱财刺激独自作案百余起

  根据犯罪嫌疑人陆某的交代,专案民警已核实破案的抢劫、强奸、盗窃案件40起,其中有10余名中老年妇女被侵害,最小的有40岁,最大的已有67岁。陆某供述说,自2006年刑满释放以来,他做过苦力打过工,但由于无一技之长,过着非常清贫的日子,面对繁重的家庭负担和就业难题,他日益觉得生活无望,在精神上和生理上感到无比的压抑和空虚,最终又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起初,他只是在本乡实施一些偷鸡摸狗的违法行为,但微薄的“收入”和贪婪的本性让他作案越发大胆,并开始把目标指向了邻县全州,只要手中拮据,他就独自一人步行或乘车窜入全州县境内。他一般上午就到准备作案的地区察看地形,之后就在农村田埂睡觉养神,待到接近下午时分开始寻找作案目标。他对无人看护的农家则进行撬锁入室窃取财物,如发现单独外出务农的中老年妇女后,就尾随跟踪至偏僻处对其实施抢劫、强奸,得来的钱财全用来吃喝玩乐,挥霍完后就又去偷抢。陆某说,他之所以选择中老年妇女作为侵害对象,是因为这些人势单力薄,容易制服,作案易得逞,且她们大都案发后不报案,就是报案也只报丢失财物,而不会提及自己被强奸侵害,害怕失了名节,丢了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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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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