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春:类似于工商的年检制,就说没有转租转包行为,没有违法违规行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予以批准。
有律师提出,人防工程地下车位的产权存在争议。对此,王雪春坦言:现行的人民防空法是1995年制定的,没有明确人防工程的产权,这方面有待立法完善。
王雪春:(现行法律)不是很清晰,我们(人防办)就是作为一个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这个管理权,包括许可的审批权,目前就是这样的状况,我们也期待新的人民防空法能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事件中,备受舆论关注的是,开发商以极低的价格与民防部门签订租赁协议,再以市场价向业主出租。以锦鸿阁小区为例,开发商北京金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低于1毛钱每平米每天的价格与朝阳区民防局签约,却试图以20万的价格向业主长租使用权。如此算来,小区90个人防工程地下车位将为开发商带来1800万的收入。北京市民防局提醒:“车库工程开发属公益性使用,使用企业要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
王雪春:作为我们来讲已经是给他很低的(价格)了,本来是服务项目,用服务资源牟取暴利是不可取的。
拿着公共资源谋取私利,开发商的如意算盘打的真是精明。好在政府部门及时出来制止。然而,我们也看到类似牟取暴利的行为在全国并不少见,如何才能让这些公共资源回归公共属性,是一个待解的难题。(记者吴喆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