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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俊:中国“第一裁判”的变脸

时间:2011-12-22 09:07  来源:新华网

  “为什么45岁之后就不能再执法国际赛场了呢(国际级裁判的退役年龄是45岁),我的体力很好,没问题,(执法)一点问题都没有”。

  此时此刻,体育人所特有的劲儿显露无疑。任何一项运动的参与者,都希望在最高舞台上展示自己,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些话应该是陆俊真实的心声。

  和比他小的黄俊杰相比,陆俊为人更加外向和嚣张;这种性格,他不仅是显露在绿茵场执法的过程中,也显示在他接受贿赂的痛快上。

  裁判接受贿赂的手法大致相同,得到请求照顾的要求后,他们就打开方便之门。稍微不同的是,事后接受贿赂时,黄俊杰多是利用他人的银行账户,而陆俊则多是现金交易。

  这其中,最臭名昭著的就是末代甲A的上海德比事件。2003年,甲A末年,上海申花主场对阵上海中远,两队都有夺冠希望。此时,上海申花拍出大手笔——550万元!中间人郭峰拿到钱后,先找了当时的中国足协官员张建强,张马上联系了自己的师兄弟陆俊;一番暗示之下,陆俊心领神会,比赛结果,上海申花4:1大胜,顺利登顶。事后,陆俊和张建强平分了70万,陆俊直接拿着35万现金走出了足协的办公室。

  这并不是陆俊和上海申花的唯一“奸情”。早在1999年的足协杯上,陆俊就“照顾”了申花,帮助申花客场1:0击败强敌大连实德。这场胜利,陆俊从申花处拿到5万元。

  除了申花,沈阳华晨金客、山东鲁能、辽宁足球俱乐部也都是陆俊的“主顾”。从1999年的沈阳海狮身上,他收受3万;从2000年和2001年的山东鲁能身上,他伙同他人,分两次收受了18万元,其中自己就拿了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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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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