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一旦这么做,他就上了道德的审判台,随时都有被大众批判的可能。有时候,连政府也打击他:你这是搞商业贿赂嘛!这深深伤害了他的自尊心和荣誉感。他总认为自己是某种东西的替罪羊。全社会都对不起他。这种情况下,让他如何充当白衣天使?
这些无助,这些委屈,堆积在那里,只要一点火星就能引燃——那就是病没治好,或者人死了。医闹十之八九由此而起。实际上,只要病治好了,患者一般不闹。往往人才两空的时候,就再也无法忍耐。医生怨怼患者,发生纠纷可以走法律途径啊!可患者担心,法律很难帮到他。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都是卫生系统的人,能向着患者吗?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一些患者选择诉诸于最原始的力量。
虽然在就诊和法律上,医生处于强势,可是一旦患者“暴力”了,医生就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医院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多数时候会息事宁人,赔钱了事。这更加重了医生的不公平感。
今天,卫生部要求北京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全力救治受伤女医生,密切配合有关部门严惩凶手,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于前者或许不难,凶手当天即被抓获;于后者却不易,如同前文所述,不从体制上动脑筋,此类事件很难不再重现。问题是,体制却不是北京市卫生局能定的。
目前看来,理顺医生的收入机制是当务之急。一个社会无论如何不能穷酸了医生和老师,更不能让他们拿不义之财。让收入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让医生通过自己的技术致富,这是正当的也是必须的。当然,患者权益的保障机制也要真正建立起来。医院“以病人为中心”的横幅管不了事儿。医生应当学会尊重患者。其处方权也该得到有效的监督。要知道,有规矩才有自由。在监督过程中,医生也得到了最大的保护。
唯有当患者不恐惧,医生不怨恨,前者以性命相托,后者救死扶伤,才有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