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武汉采访的中央电视台记者王涵注意到了类似的困局。
同样在武汉,8月28日,当地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件事情:骑电动车的市民胡师傅去扶一位跌倒的老人,但是被老人反咬一口。起初,胡师傅打算花200块钱了事,但是现场目击者极力反对,加上路人纷纷指责老人,最终交警把民警叫过来,采信了目击者的说法,胡师傅这才得以离开现场。
之前的8月26日,发生了一桩类似的纠纷。江苏如皋一座立交桥上,一位骑三轮车的老人被撞受伤,大巴司机殷红彬下去搀扶老人,老人却一口咬定是被他的大巴车撞倒的,双方各执一词,幸好警方调取了监控录像,这才让事情水落石出。
“如果没有目击者挺身而出,没有监控录像,我想这个事情恐怕还得再争上一阵,所以大家在面对这种事情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犹豫。”王涵认为,老人的死很大程度上并不是死于围观者的冷漠,更多的是胆怯。“大部分人还是有善心的,可能只是缺乏勇气罢了。”
“彭宇案”:“墓碑式”的判决?
梳理自“彭宇案”以来的诸多类似案例后,顾骏发现,司法机构对彭宇案的判决难辞其咎。从某种程度上说,之所以会出现彭宇案等案件,是因为功利性目标已经越来越成为现代生活的主导,甚至是唯一目标。
事情慢慢消停下来的时候,87岁的周菊贞老人第一次知道了“彭宇案”。
4年前,“助人为乐”的南京市民彭宇因被摔伤的老太太咬定“肇事”而被法院究责,一审被判赔偿4万多元。虽然案件最终私下和解,但广为流传的这个案件,俨然成为现代版“农夫和蛇”的故事。“彭宇”自此成了一个标签,很多见死不救的事件都会“链接”到2007年南京法院判决的那个案子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