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刘海中还向记者证实,微博和论坛热传的“一手驾车、一手袭胸”照和长虹公司无关。并称,经查实,长虹也没有照片中出现的车牌号码的汽车。
律师称此举涉嫌侵犯隐私
在“速度与激情”不雅照被网民传播和围观的同时,也有人提出了由此引发的对交警部门的质疑和对隐私的讨论。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敏认为,当事人因为超速被拍,该驾驶员身处公共场所,交警从照片获得的手段上讲并没有构成对当事人隐私的侵犯。“但监控拍照本是为交警处罚驾驶员提供依据,而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将其监控照片进行上述目的以外的用途,抑或通过网络进行公众传播,而此照片的公布明显具有恶意,所以相关交警部门不仅对监控照片管理不善,而且侵犯了该驾驶员的隐私权。”
网友“李和平律师”也认为,电子眼谁有权安装,装在哪里,如何装,谁有权看,影像如何保管都值得探讨。
《微博天下》的官方微博在私信中答复本报记者说,车主邓某某认为公安交警部门侵犯了其隐私权,将提起诉讼。22日晚,名为“当事人邓嘉林”、但未经微博管理方认证的网友发微博称“我们是两口子,私事大家也没权利管……网络事件侵犯了我的隐私,我会把交警告上法庭。”但截至昨天记者发稿时,该说法尚未得到证实。
此外,名为“绵阳邓嘉林”的网友则发微博称“说我要起诉交警是胡说八道”,并澄清同车女性为公司职员,“此事已向家人坦白,家人也原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