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南方日报独家报道(广东)东莞母亲韩群凤溺杀脑瘫双胞胎自杀未遂的案件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记者调查发现,母亲杀脑瘫儿不是个案,我省及全国多个地区都曾发生这种人伦惨剧,广东省残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有相应的救助制度,未来将继续改进。
控方被告有法定从轻情节
南方日报调查了解到,在案件侦查阶段,韩群凤的家属、邻居、同事以及村民共约四五百人写求情信求情。本报报道之后,案件通过本报微博及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微博转载,开始在网络上迅速发酵,留言求情的网民不断递增。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联系采访,让法院倍感压力。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继续审慎对待此案。
记者从起诉书了解到,检察机关认为,鉴于被告人在作案时控制能力明显削弱,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广东省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刘律师认为,起诉书如此认定,应当已经有专业司法鉴定机构的专业认定,韩群凤如果是精神病人,结论会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韩群凤应是患有抑郁症,因此责任能力有限,在法律上,这属于法定可酌情从轻处理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