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是否恶意引发热议
此帖,在网上引发了一连串热议。有网友认为,该女子显然懂法,并认为其是在钻法律的空子。甚至有网友表示,应该让其先生下孩子再进行审判。
如果恶意怀孕属实,是否会影响到法院对张某的判决?如果张某在怀孕期间于监狱内流产,那么,是否不再适用于孕妇不适用死刑的规定?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雁峰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规定,整个自羁押至判决期间,怀孕包括流产都不能够判死刑。他表示,无论该名女子是否恶意怀孕,法律上仅规定了对于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但并未对怀孕的方式作出规定,因此,无论是正常怀孕或是借由其他方式怀孕,都将不适用死刑。此外,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于怀孕妇女必须实行监外执行,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一般都会将怀孕妇女实行监外执行。
不过,为谨慎起见,警方表示,对其怀孕时间还需进行进一步确认。记者昨日联络辽宁阜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该队有关人士表示,相关情况需询问阜新市公安局相关部门。
记者向阜新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询问,该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此案并不知晓,并称不方便透露任何信息。(记者赵琳琳 实习生麦嘉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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