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警方介绍,自2007年开始,伍志坚有组织、有目的地纠集弟弟伍志伟及同案人韩磊、陈卫兵、张洪博、王文远等10多人,向不法分子购买枪支弹药和汽车,扩充势力,大肆进行制贩毒犯罪活动,非法所得主要用于购买房产和团伙日常运作以及花费支出。
该团伙内部成员近20人,人员构成稳定,内部体系齐全,组织严密,形成首领、骨干成员、一般成员三级“管理”体系。伍志坚作为团伙首领,负责内部大小事项,制定了残忍严格的“家法家规”,要求手下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向外泄露组织内部的事情。如有违反,便以暴力手段进行惩罚,轻者非法拘禁殴打,重者杀死,先后有4人因此被杀。伍志坚按层级给团伙成员发放不同标准的武器装备和“工资补贴”,基本的武器装备包括枪支弹药、汽车、手机及高级通信装备,此外还有各种其他特殊“补贴”等。
因制贩毒团伙之间和伍志坚团伙内部时常有利益冲突和内讧,伍志坚经常对仇家或内讧的团伙成员采取杀人灭口、非法拘禁、殴打致死等残忍手段。(记者 孔博 毛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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