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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马英九大姐卷入双星案 民事部分壹传媒判赔60万

2013年11月28日 10:4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8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马英九大姐马以南不满《壹周刊》第619期登载《马以南卷入太极双星案》,引发马家人当“门神”的争议,4月8日马以南向士林地院提起控告,刑事部分控告《壹周刊》涉嫌加重诽谤,民事部分求偿名誉损失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地院民事庭昨(27)日宣判,香港商壹传媒公司、《壹周刊》总编辑邱铭辉等人共须赔偿60万元,可以上诉。

  士院指出,《壹周刊》未合理查证,撰稿记者声称信息是从“检调那边听来的”,但不提供消息来源。文内也未平衡报道,当时虽向马以南求证,不过仅提到她否认,她认为不实之处却未刊载。

  《壹周刊》报道太极双星金主程宏道疑透过市议员赖素如,与马以南搭上线,由马以南向达欣工程副董事长王人治商借办公室,协助营造太极双星团队实力雄厚假象。

  马以南认为因身为马英九大姐,身份特殊,无形中成为焦点,但不能成为某些媒体创造发行量或收视率的借口。马以南也控告邱铭辉等5人加重诽谤,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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