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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鱼水当选全国妇联副主席 谈女性自身建设重要性

2013年10月31日 17:10 来源:光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光明网北京10月31日电( 张薇)见到宋鱼水时,她依然是人们熟悉的法官形象,身着制服、佩戴胸徽、齐耳短发、语气轻柔……但在10月30日,她有了一个新的身份——全国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兼职副主席。

    “我是一名来自基层的代表,能够有机会进入全国妇联这个广阔的平台开展工作,是我的光荣。”宋鱼水说,自己在激动之余,更感觉肩上沉甸甸的责任。“这次大会过程中,我无时不刻体会着作为女性的自豪。代表们来自各行各业,大家都在思考一个共同的主题,就是怎样为女性乃至为社会作出一种担当。”

    她坦言从大会的讨论中收获了很多:“在北京团的讨论中,公民最基础的教育问题,如何做一个好公民,以及女性怎样追寻健康、快乐、幸福的话题,都讨论得特别充分。”

    身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在法官岗位上已经坚守了20多年,曾经作为一名一线法官,审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的案件,被当事人誉为“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

    基层的工作经验,让宋鱼水深深体会到女性自身建设的重要性。

    “比如这次报告中提到的,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如何落实,包括女性的主体意识,尤其是女性在法律政治当中的维权能力,女性合法权益的保护等,这些问题不仅提出来,而且到了这个阶段,大家已经有了一些成熟的方法和路径。”

    她表示,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推进男女平等,需要不断提高女性的法律素养,在女性群体中普及社会主义法律文化,通过加强道德建设和完善法律制度,解决妇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这种意识的培养,要从文化和价值观做起。从文化来说,应有与社会整体文化相融合的法律文化;从价值观来说,公平正义始终是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这位“三句不离本行”的女法官告诉。

    谈及女性在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宋鱼水说,随着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女性参与其中的力量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女性如何能够参与到立法的建设,将女性的权益体现在法律当中;二是随着基层法院女性工作者的比例不断增长,如何发挥女性巨大潜能,将司法对社会的案例指导作用体现出来;三是在公民参与法治建设当中,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同样需要女性进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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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泰石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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