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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布六起互联网和手机色情信息犯罪案例

2011年06月03日 22:06: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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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6起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魏大巍、戚本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被告人魏大巍,男,汉族,1981年10月23日出生,无业。

  被告人戚本厚,男,汉族,1981年2月23日出生,无业。

  被告人魏大巍为牟取利益,自2008年8月开始,在互联网上陆续开办了“色妹妹”、“乱伦熟女”、“就去色色”、“鹿城娱乐”等淫秽网站。魏大巍在其开办的上述网站为被告人戚本厚投放广告,获利3000元。经鉴定,前三个网站具有淫秽性,“鹿城娱乐”网站内的26个视频、792个图片和文章,具有淫秽性。

  被告人戚本厚于2009年在互联网上开办“爱芝林成人用品”网站,为牟取利益,采取向淫秽网站投放广告的方式扩大成人用品销量。经鉴定:“爱芝林成人用品”网站投放广告的32个网站具有淫秽性。戚本厚开办的该网站,除向上述32个淫秽网站投放广告外,还向具有淫秽性的“鹿城娱乐”网站投放广告。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大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26个、图片及文章792个,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戚本厚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是淫秽网站,还向其投放广告,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据此,依法对被告人魏大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对戚本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