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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三起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

2011年06月03日 22:07:03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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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黄国军,中平能化集团天安公司地质测量处处长。2010年5月10日因涉嫌受贿罪起诉,等待判决。

  (10)张瑞洲,新华区地质矿产局局长。2010年8月4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起诉,等待判决。

  (11)柳玉君,新华区区委书记。2010年8月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起诉,等待判决。

  (12)李广,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2010年6月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此外,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张和儒因涉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已于2009年11月被河南省纪委立案调查,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给予党纪、行政处分21人。主要有:

  (1)刘臣,平顶山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撤职、撤销党内职务。

  (2)张举峰,平顶山市煤炭工业局党组书记。党内严重警告。

  (3)陈党义,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兼煤管办主任。记过。

  (4)田晓辉,新华区地质矿产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撤职、撤销党内职务。

  (5)段松泉,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撤职、撤销党内职务。

  (6)郭公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记大过。

  (7)董亚伟,新华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记大过。

  (8)苗发林,平顶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记过。

  (9)陈少杰,焦店镇人民政府镇长、党委副书记。撤职、撤销党内职务。

  (10)王亮,焦店镇党委书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1)程志强,新华区人民政府区长、区委副书记。撤职、撤销党内职务。

  鉴于平顶山市市委书记赵顷霖、市长李恩东、副市长李俊峰、平顶山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科长李海鹏、河南煤矿安监局豫南监察分局局长王佳英等5人对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 21”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也负有领导责任,在“6 21”特别重大事故中合并处理。

  责成河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3.行政处罚

  责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依法关闭新华区四矿、依法没收该矿非法生产所得,河南省有关部门和河南煤矿安监局依法吊销该矿及有关责任人的所有证照。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