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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厉”交通法规实施 首创社会服务折抵暂扣驾照时间

2011年06月03日 22:07:36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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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首创累计加罚制度

  为了有力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新条例率先在国内首创累计加罚制度,增加了暂扣驾驶证项目和期限以及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征信体系等。

  对此,徐炜表示,累计加罚制度是条例在总结多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多次故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而新设立的。其中,对于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条例规定起罚标准保持500元不变,一年内违反3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一千元罚款;5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这样的累进加罚,也体现在了对泥头车严重超载、遮挡污损号牌等行为的罚则方面。

  “针对违法现象比较严重的违法改装机动车灯具和动力装置的行为,新条例着眼于加大对车主和违法改装企业的法律责任,从源头上预防违法改装的行为发生。”徐炜表示。

  记者从条例中看到,对于泥头车超载行为,除了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外,还规定了车辆所有人、使用单位以及相关主管人员未尽到管理责任的罚则;对于营运车高速公路上下客罚经营单位。

  此外,条例首次明确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征信体系。其中,“个人被并处拘留、吊销或者扣证3个月以上的;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且负有事故责任的;一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5次以上罚款处罚的;运输企业车辆平均违法率较高或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这四种情形将被录入个人或者企业信用征信系统,供社会查询。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