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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男子性侵两个亲生女儿12年 强迫大女儿吃避孕药

2017年06月21日 15:44:21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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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6月21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台湾新北市一名46岁工厂老板,自长女4岁、次女8岁开始,便分别将2人带至工厂性侵,还强逼大女儿吃避孕药,要她骗医生是“被人欺负”。直到长女成年后,不愿再隐忍,全案才曝光。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大女儿遭性侵198次,二女儿遭性侵5次,因此依对未满14岁性交、猥亵等罪,判鬼父15年,仍可上诉。

  起诉书指出,这名兽父育有1男2女,但他2001年自其长女读幼儿园开始,便趁着妻子忙碌或外出,猥亵4岁大女儿的下体。2003年长女读小学后,他更变本加厉,不仅开始以每周两三次的频率长期性侵长女,有时还会直接将人带到自家工厂,在地上铺纸板就地性侵。直到2010年为止,共计性侵198次。

  除长女外,这名兽父自2006年起,也开始向时年8岁的次女下手,不仅多次趁洗澡之际猥亵其下体,且次女10岁后,还加以性侵至2013年。二人遭性侵后,怕告发此事会害家庭破碎,选择隐忍。不料父亲竟还强迫大女儿吃避孕药,威逼她若怀孕,必须要向医生谎称是“被人欺负”。

  长女成年后,不堪长期身心痛苦,也不愿再隐忍,因此将实情向母亲、兄长全盘托出。母亲得知次女也同样受害后,气得带二女离开丈夫,并向法院提告。

  新北地院开庭审理后,二女对父亲兽行指证历历,法官认定长女遭猥亵1次、性侵198次,次女遭猥亵2次、性侵5次后,当庭痛斥这名兽父为逞兽欲,罔顾伦常,不仅导致二名女儿身心受创,犯后也未取得谅解。但考量已认罪,因此依对未满14岁性交、猥亵等罪,判处15年徒刑。(中国台湾网 郭晓康)

[责任编辑:郭晓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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