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28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岛内名人坐牢前落跑,似乎已成惯例,继判刑4年的前“立委”罗福助落跑后,因贿选被判刑4年半的前“立委”江连福上周三也在发监前人间蒸发,至今不知去向。据台媒了解,台湾“逃亡家族榜”目前已包括前“立法院院长”刘松藩、前“立委”何智辉,还有在美国不时逍遥搂妹、耻笑台司法机关的前力霸集团总裁王又曾等。
据报道,此次“逃亡家族”新成员江连福(54岁),是在2007年争取台中“立委”连任选举期间,拿5万元(新台币,下同)给桩脚买票遭举发,后来他虽然当选,但被台中检方提起当选无效之诉,台中高分院2009年10月判其当选无效。江的贿选案在一、二审都获判无罪,但今年2月22日台“最高法院”判他4年6月定谳,须入监服刑。然而江隔天就将户籍迁到彰化市,等到台中地检署通知他在上月20日到案入监,他便声请改由彰化地检署执行入监,台中检方于是在上月底发文嘱托彰化地检署代为执行。
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智勇说,江户籍虽迁到彰化,但人仍住在台中市太平区,所以该署本月初除寄发到案执行通知书到江彰化户籍地,另委托台中太平警方将执行通知书送到江住处,当时由江本人签收,彰化检方还要求台中警方监控江行踪,并每天和警方联系。上周三上午,台中警方仍回报江连福人还在,没落跑,不料到上午11时却没见江报到,彰化检方随即签发拘票交台中警方抓人,但警方也不知人跑到哪去了。
有检察官私下表示,江连福利用声请改到彰监服刑,检方公文往返约1个月时间,借以脱逃,背后应有高人指点。台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吴祚延则指出,前两天已召集相关单位召开项目会议,认为江连福应该还在岛内,有可能出面服刑,因此暂不发布通缉。警方目前正透过江的友人策动他服刑。江若不出面,则会发布通缉,通缉时间长达37年6个月,时效到2049年8月。
日前罗福助潜逃,引起岛内哗然,马英九办公室致电台当局“法务部”,要求传真“刑事诉讼法”中的“防逃机制”修法内容及方向,并要“法务部长”曾勇夫报告,昨传出江连福可能潜逃,马英九办公室未发表意见。
岛内媒体昨天(27日)下午到江连福台中市太平区的住家,一名不具名的地方人士说,江应该还在太平市。岛内民众对名人在入监前潜逃则多不感到意外,高雄蔡老师抨击,放任这种事一而再、再而三发生,最该负责的是台当局;彰化市民高建志认为这是制度缺失,变相鼓励犯法又有钱有势的人快点跑;基层警员也质疑,都要去关了还迁户口,这理由实在太瞎,检方竟照准,现在人跑了,责任谁担?(中国台湾网 吴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