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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购地案在押犯因掩盖陈水扁罪行再获刑

时间:2011-01-31 21:07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月3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涉嫌在龙潭购地案侦审期间3度作伪证,遭检方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今天依伪证罪判决李界木6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李界木另因龙潭购地案被最高法院判决3年6个月确定,去年12月间已发交宜兰监狱执行。

  判决指出,台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于2003年12月30日或31日晚间,在办公室接见李界木,听取李界木报告有关推动龙潭工业区先租后购面临的困难。

  判决表示,李界木为求脱免或减轻刑责,在2008年11月与2009年4、5月间,分别在特侦组及台北地方法院作证时,否认自己向陈水扁报告推动龙潭案的困难,推称只有向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报告,涉及伪证。

  台北地院认为,李界木为掩饰相关人员涉嫌贪污的重大犯行,在司法机关侦审时犯伪证罪行,有害司法权的行使,依法判决6月徒刑。 (中国台湾网 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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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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