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立委”因欠税被延长管收 当局被指“逼债”
时间:2003-06-27 10:30 来源:
中国台湾网6月27日消息 台湾前“立委”王世雄因个人及其经营的公司共积欠1.3亿余元税款未缴,其中个人欠税仅300多万,遭拘提管收达3个月。因业已届满仍未清偿税款或提供相当确实的担保,法院裁定再行管收3个月。据称,这是台湾首例由行政执行处向法院申请再行管收获准的案件。
据岛内媒体报道,王世雄因个人及其经营的尖美建设公司,共积欠1.3亿余元税款未缴,其中王个人欠税只有300多万,于今年3月27日遭拘提管收。由于王遭管收届满3个月,仍未清偿税款或提供相当确实的担保,经高雄行政执行处调查,认为王世雄显有隐匿、处分不动产等买卖财产的事情,即向法院申请再行管收。经法院审理认为,王世雄有再行管收的必要,并裁定于今日起再行管收3个月。
据悉,王世雄遭延长管收的消息传出后,王家颇为震惊及难过,认为此举对王世雄有欠公允。
而对此,岛内法界人士普遍认为不可思议。他们认为,王世雄个人欠税只有300多万,另外的1亿多元是尖美公司的欠税,王世雄虽是尖美的法人代表,但依规定,公司的欠税法人代表没有义务代为清偿;其实,行政执行处可以拍卖尖美的资产抵偿税金,如果尖美已无资产可以抵偿欠税,则行政执行处可以宣布尖美破产。
然而,行政执行处却不采行此法,而以延长管收手段“逼债”。法界人士说,这种做法与“讨债公司”及“掳人勒赎”有何差别?
编辑: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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