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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研究推出更多措施给予台湾人民便利条件

2017年02月04日 08:12:53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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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中央社”2日援引港媒的报道称,大陆农历年前在北京召开的2017年对台工作会议提出研究赋予台湾民众“国民待遇”。报道援引香港《明报》2日的报道称,与会官方智库人士透露,会议提出了研究推出赋予台湾民众“国民待遇”政策措施的要求。文章称,预期大陆方面会单方面推出一些类似“国民待遇”的政策,以促进两岸民众在大陆融合发展。

  另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台湾人民在大陆地区在读书、经商、就业等方面,已经享受诸多优惠,而少数未能享受的“国民待遇”的范畴,就是在医保、参军、考公务员方面仍被排除在外,这几方面能否有所突破,值得关注。

  目前,所谓“国民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基本法律原则之一,指在民事权利方面一个经济体给予在其境内的其他经济体的公民和企业与其境内公民、企业同等待遇,属于经济方面的权利而非政治方面的待遇。

  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王建民3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民待遇”这一定义在学界仍有分歧。过去提到“国民待遇”一般涉及的是企业和法人。而现在对于个人而言,应该指的是为台湾人民在大陆地区的生活、就业、居住和学习提供相当于当地居民待遇的便利条件。

  据新华社报道,2017年对台工作会议提出,研究出台便利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台商台企在大陆更好发展,依法维护台胞权益。此前,大陆地区已针对台湾人民推出一系列便利措施。台湾人民持台胞证可在大陆开设银行、股票等金融账户,台胞子女在入学、入园和升学的条件、学校安排、收费等方面均享受与当地大陆学生同等的待遇。2015年,上海就出台措施给予台胞本地居民待遇,可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起,台湾人民持台胞证可以在火车站自动售票机取票,无需再在窗口排队。

  针对有媒体提到的台湾人民在大陆地区参军的问题,王建民表示,如果长期在大陆地区生活、在大陆设有户籍的台湾人民也许有可能实现。但普遍来讲,开放所有台湾人民在大陆地区参军并不现实。而台湾人民在大陆考公务员,此前也只是有过地方性的试点。另外,根据台湾地区现行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非经台湾地区有关机关许可,不得在大陆担任公职。2012年,台湾有关部门就对曾经在厦门担任公职的台湾人开出10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2万元)的罚单。

  王建民认为,虽然民进党上台后一直没有承认“九二共识”,导致两岸关系紧张,交流受挫,但大陆地区的政策开放有利于推动两岸民众的交流和交往,是维护两岸关系的重要途径,有助于两岸关系的改善。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李晓骁】

[责任编辑: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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