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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欣裕台被认定为附随组织 国民党将提行政诉讼

2016年11月02日 08:54:18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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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台当局“不当党产委员会”所举行的听证会,国民党副主席詹启贤7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听证会有很多法律瑕疵,后续的法律行动仍将一一进行,会中他特别以广告牌公布国民党的政治献金专户与查询专线

  针对台当局“不当党产委员会”所举行的听证会,国民党副主席詹启贤7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听证会有很多法律瑕疵,后续的法律行动仍将一一进行,会中他特别以广告牌公布国民党的政治献金专户与查询专线。(资料图取自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11月2日讯 台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1日认定“中投”和欣裕台公司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国民党行管会邱大展对此表达“深感遗憾”,将在2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他强调,国民党有相当把握认为整个程序违法。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党产会”10月7日曾举行听证会,邱大展指出,“党产会”的听证程序不完整、有瑕疵,委员引用数据也错误,且仅有部分会议纪录供国民党阅卷;另在听证纪录未确认前,就轻率做出行政处分,完全违反行政程序法相关规定。

  邱大展质疑,“党产会”选1日公布行政处分,是为向深绿交代,这种突袭方式令人错愕。他批评,“党产会”权责俨然扩张成“政党太上皇”,把自己当“金管会”,国民党将依规定提出行政诉讼。

  邱大展说,按“不当党产条例”规定,国民党曾影响过的都是附随组织,如台苯、台积电、台湾证交所、建台水泥等,届时国民党都会去申报,请“党产会”逐一展开听证。

  “中投”董事长陈树表示,“党产会”未经完整法律程序,就开会做出轻率决议,令人遗憾。“中投”、欣裕台设立以来,历任董事、监察人均为专业人士,“不当党产条例”定义的附随组织,与“公司法”规定并不相同。

  陈树表示,“中投”、欣裕台目前人事完全独立,董事、监察人是以自然人选任,并非法人代表;财务方面完全依照“公司法”规定办理;业务上也依公平、公正、公开方式经营,处分重大资产皆已公开标售方式办理。

  陈树也说,“中投”、欣裕台公司将依规定提起行政救济,以维护公司、员工及往来企业、金融机构债权人等的合法权益。

  对于“党产会主委”顾立雄希望由“中投”和欣裕台提营运计划,陈树说,为寻求金融市场秩序安定与公司正常运作,在“不当党产条例”尚未被宣布“违宪”前,仍会寻求法律专家意见。(中国台湾网 朱炼)

[责任编辑: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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